注释:
①吕正音:乾隆《湘潭县志》卷之十,《赋役》中。
②刘履泰:康熙《湘乡县志》卷九,《词翰》,洪懋德:《丁粮或问》。
③康如琏:康熙《雩县志》卷之四,《田赋志》,《赋役》。
④陈钟英:光绪《黄岩县志》卷六,《版籍志》三,《徭役》。
⑤郭裴:康熙《广东通志》卷之九,《贡赋》上,《户口》。
⑥李以琰:乾隆《嵊县志》卷四,《民赋志》,《户口》。
⑦《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
度是相当混乱的。
康熙《大清会典》载:“今考直省丁徭,有分三等九则者,有一条鞭征者,有丁随田派者,有丁从丁随者。即一省之内,则例各殊,遵行既久,闾阎称便焉”①。上引材料,一方面说明各地的丁徭形式,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同时就清朝政府而言,在当时确也无力予以统一,只好尊重现状,各按原来则例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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