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在义和团运动兴起阶段,掌握着中央政权和山东、直隶等省地方政权的清朝顽固派基本实行了“剿抚兼施,以抚为主”的政策。当然,抽象的概括毕竟不能代替具体的分析,要准确地把握这一政策的实质,还必须就其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
张汝梅升任山东巡抚后不久,即奉旨“饬臬司毓贤驰赴曹州,就近调队将大刀会匪切实弹压”。毓贤赴曹州查办后禀称:大刀会“久已解散,现在实无谋向教堂滋事情形”,唯有“入教莠民,凭藉教堂欺压良善情事”,并把造成民教矛盾的责任全部归结于教会势力。张汝梅在奏摺中进一步肯定毓贤“所禀教民骄横,藉事欺压良善,本是实在情形”。要求总理衙门“据情照会德国公使,转饬各教士,嗣后务须慎收教徒,严加禁约,毋得始终袒护莠民,轻信浮言,致滋民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3—14页。]可见,他们当时确实是站在反教会的人民群众一边的。出于这种感情,后来奉旨查办义民会时,张汝梅提出了“将拳民列诸乡团之内”的主张。[《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5一16页。]要把义和拳改编为团练。这实质上是一种招降政策。此后,张汝梅曾派兵镇压赵三多起义,这并不是因为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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