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兼及对一切外洋事物的反感,是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城门之火”,殃及变法维新之“鱼”。他们的这种过火行动是可以理解的。另一种情况,以慈禧、刚毅、载漪为代表,他们对变法维新恨之入骨。他们否定戊戌变法,首先是要置光绪帝于死地,以维护和巩固自己本已不稳的统治。他们是中国封建社会最腐朽,最黑暗势力的代表。他们对八国联军侵略的抗争与义和团不同,他们把封建统治集团的利益置于国家民族利益之上,一旦帝国主义列强表示允许保留其小朝廷,他们就完全拜倒在侵略者的脚下,成了千古罪人。这两种情况,应区分清楚。
二
义和团称光绪帝为“教主”,信奉“基督教”,虽属无中生有,但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厉行新政,“效法外洋”,“命各省官吏保护外洋传教士”。这自然给正在同教会、教民作斗争的广大爱国群众以深刻的印象。至于康有为他除以“四夷之交侵,强兵以相凌”,“国事蹙迫,危急存亡”,作为变法维新急不可待的证据,更以“奸民蓄乱于内”,“金田之役,将复起矣”<%康有为:《上清帝第一书》。《戊戌变法》(二)。%>,作为促动光绪皇帝早下变法决心的催化剂。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说:“自台事后,天下皆知朝廷之不可恃,人无固志,奸□生心,陈涉辍耕于陇上,石勒倚啸于东门,所在而有,近边尤众,伏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省。今岁广西全州、灌阳、兴安、东菌、那地、泗城,电白己见告矣。匪以教为仇,教以匪为口实,名连枝党,发作待时,……即无强敌之逼,揭干斩木,已可忧急,况潢池盗弄之余?”<%《上清帝第五书》。《戊戌变法》(二)。%>康有为把农民起义视为自己的敌人,诬蔑人民群众反抗教会、教民的压迫是“匪”“暴乱”,完全站到了广大人民的对立面,他反对人民群众反洋教斗争同反对历代农民起义同样是鲜明和毫不含糊的。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比农民小生产者更明了“教民遍于腹省”对清廷统治的威胁,看到“教堂遍地,无刻不可起衅”<%《上清帝第四书》。《戊戌变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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