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倡始鲁西,弥漫全省,盛于直隶,除同甲午战后民族瓜分危机的严峻形势密切相关,尚有其特定的社会环境。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些探求,以期有助于对义和团运动倡始地区社会环境的认识。
一
19世纪下半期,自烟台开埠以来,山东东部沿海地区因受外来侵略势力的刺激,封建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开始摇动;而“西南各属皆耕读为世”,深闭固距,不习外务(《山东教案史料》,第246页。),致使山东“十府二州,风气殊异。登、莱、青三府民性近朴,沂、曹二府及济宁一州属邑,连界江、豫,人情悍塞”(《山东军兴纪略》。)。西南各属民俗:男耕女织,不事商贾,家重礼教,户重仁义,士重名节,人们“聚会则相欢,守望则相助,重儒雅而轻势力,存廉耻而羞苟得”,民间子弟间习骑射,高义勇(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编,第20—24页。)。尤曹、单地处鲁、苏、皖、豫四省交界,曾是白莲教长期活动的地区。虽自嘉庆十八年天理教起义失败后,清政府“查禁捕治,惩之甚严”,以后“此风渐戢”(《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93页。)。但继之而起的“大刀会即金种罩邪教,由来已久,虽经地方官示禁,根株总未能绝”(《山东教案史料》,第169页。)。因之,清政府称曹、单一带,“本系盗贼之薮”。
这时的山东,不仅有鲁西南的“盗贼之薮”,更有以冠县为中心的鲁西北的“难治之地”。冠县民俗:人多崇儒,男勤耕播,女勤纺织,“人多愚直,易于鼓惑自胜,自清末以迄今日,白莲教、青红帮、黄沙会、圣人道及各种神教名称不一,皆假借神道以聚徒结社,善男信女趋之若鹜”;冠县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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