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以好言抚之”。平原事件后,毓贤向清政府奏报说:教堂收纳教民,“鱼肉良儒,凌轹乡邻。眶眦之嫌,辄寻报复。又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将纠众滋扰教堂,或谓某人即是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开单迫令地方官指拿,地方官照单拘人惩责,百姓遂多不服”,“东省民风素强,民俗尤厚”,建议“际此时艰日亟,当以团结民心为要图”(《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39—40页。)。由于毓贤同情乃至支持义和团的态度,加速了义和团的发展,而高唐、茌平等地义和团正式打出了山东巡抚部院“保清灭洋”大旗。
蒋楷、袁世敦围剿义和团的行动,受到了地方大吏和清政府内廷官员的谴责。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说:“平原一案,蒋楷贻误于前,袁世敦妄杀于后,绅民切齿,至今哗然”。他建议对义和团要“犯法则为匪,安分则为民”,指出“朝廷覆育寰区,以民为本,若果抚驭得宜,能平其怨咨之气,即收为干城之用”。若一意剿杀,势必迫使百姓“铤而走险,迨至揭竿群起,不得不剿,剿而不胜,固损国威,剿之立平,多伤民命,我国家费数千万金钱豢养战士,不以御外夷,而以残害百姓,岂练兵之本意哉!况乎,仇教者既被夷诛,从教者益行恣肆,一日不入教,一日不安其生,势必驱中国之人胥归彼教而后已。天下皆教民,国将谁与立乎!载舟覆舟之喻,不可不深长思也”(《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45、93、43页)。辅国公载澜说:“毓抚在山东所立之义和团,颇有关系大局,大能为国家出力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一册,第60页)。
一八九九年十二月,清政府改派袁世凯为山东巡抚。袁世凯是清政府地方大吏中主张镇压义和团的代表人物。虽然他也承认“义和团,练习拳棍,保卫身家,以仇教为名并无作奸犯科之为”。但是他又认为“自古断无左道邪教而可以御侮者”(《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45、93、43页)。为了不得罪洋人,他主张严禁预防,未可权宜迁就。袁世凯镇压义和团,使得清政府内部一些封建官僚感到不满。翰林院待讲学士朱祖谋认为义和团是朝廷赤子,他以山东民教不和,亟极持平办理为由上奏:“该拳会等为徒虽夥未闻扰害平民,劫掠官府,拳会仇教,犹是朝廷赤子也”。他奏请朝廷,“请旨饬下署山东抚臣袁世凯,慎重兵端,整顿吏治,勿以意气用事,勿以操切图功,遇有教案,持平办理”。“万一听信浮议,仓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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