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在历次论述中国近代现代革命历史时,总是把义和团运动看作是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一个准备阶段。可见义和团运动是有其正义性和革命性的一面的。但是义和团运动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阶段(我们认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是在辛丑条约后)的农民自发的运动,并且是发生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北部中国。因此,这个运动本身不能不具有严重的落后性。一个林彪“四人帮”的理论家,从其假左真右的立场出发,以尊重“义和团的革命群众运动”为名,完全不顾历史事实,竟把义和团的落后的缺点的一面,也就是义和团“笼统的排外主义”的一面,一概都说成是革命的,把义和团的所作所为都说成是“革命群众的运动”。其目的很明显,是想用历史上的所谓“革命群众运动”来为其现实的反革命*野心作辩护,为他们的反革命需要服务。我们必须肃清林彪“四人帮”在义和团研究中的流毒,全面地正确地研究义和团运动的历史。其中主要的就是既要首先肯定义和团运动进步的一面,同时也必须指出义和团运动缺点错误的一面。
一、应当肯定义和团什么?
(一)义和团运动具有反强暴反压迫的民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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