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焚杀之事,答以烧由天火,尸身不知。至问以捉入庙中二人,则更佯然。”(祝芾《庚子教案函牍》,《义和团》丛刊(四),三七四页。)可见高洛村教案是群众的运动。
直隶总督闻讯后,派直隶练军分统副将杨福同率大兵压境镇压。义和团被迫“抗官拒捕”。据杨福同事后向督宪汇报说:五月十六日晚,高洛团民邀外地团民二三百人,“分为两股,一伏史各庄西路北沟内,一伏高洛西北路旁,欲乘不备,前后夹攻。”杨福同“先令哨官带队回城(涞水城),行至史各庄西沟内,该匪发喊突出,持械猛攻,各哨弁督队抢上高坡,开枪还击。”这时杨福同闻讯,同涞水县令祝芾,“即带高洛马队策应,甫出高洛里许,突出百余匪,发喊迎敌,即令弁勇开枪,击毙悍匪五六十名,伤者数十名,擒获五名,余匪四散。赶至前队战处,知已毙匪七名,擒获三名,两处各得器械数十件。”(祝芾《庚子教案函牍》,《义和团》丛刊(四),三七五页。)这个报告是杨福同屠*民的自供。五月二十二日,义和团怀着无比的深仇大恨,作了充分的军事准备,在定兴石亭设伏一举杀死了罪大恶极的清军副将杨福同。清军被打得“冲围”而逃。
从以上平原和涞水两个事件,充分说明义和团运动是在洋教势力的欺压和清政府“袒教抑民”的昏愦政策统治下被逼而起,又是在清朝血腥镇压下走上“抗官拒捕”的道路。其他各处无数的教案和义和团在各地的斗争,都与此相类似,说明义和团运动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民的反强暴反压迫的群众运动,是属于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一部分,是五十年后中国人民伟大胜利的奠基石之一。
(二)义和团运动的群众性质
义和团运动,除了反强暴反压迫的民主性质外,还必须肯定这个运动的群众性质。参加义和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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