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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清史·史表》的几点思考

时间:2009-7-24 13:45:46  来源:不详
的功能和作用,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提纲挈领,为全书之纲要。也即前人所言:表之为用,“不仅旁行斜上,而在乎钩玄提要”,系“一代之纲纪”。尤其是《清史·史事表》上下两卷,在通纪8卷、典志39卷、传记22卷中,确应发挥“提一书之纲要,为传记之总汇”的作用。

2.补纪、传之不足。作史无表,则列传不得不多,传愈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故万斯同言:“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史者也。”

3.眉目清晰,一目了然。由于史表体裁之特点,前述梁启超语,史表亦能将史事“化繁赜为整饬,化乱芜为简洁,使读者一目了然”,与全祖望在建议《明史》中增设“属国表”、“土司表”时所言,“其兴废传袭琐屑之迹,虽有列传可考,而眉目非表不著”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

4.准确完备,便于检索,为读清史者之工具书。章学诚在论述纪传体史书时曾言:“至于人名事类,合于本末之中,难于稽检,则别编为表。”正因为史表全、简、确、明的功能和特点,所以古往今来好的史表著作,均为人们案头的必备辞书。

5.文省事赅,节约篇幅。如果说,完整、准确是史表之生命,那简约无赘,便是史表最突出的风格。因此,简明划一、文省事赅,亦应是史表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正如傅振伦所言:“节烦文而清眉目,亦綦重矣”。

 

二、《清史·史表》编纂的几个问题

 

由于史学界同仁和史表编纂者对纪传体史表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一或认识不到位,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集中在下列几个方面:

1.关于纠偏补课的问题

建国以来,由于现代章节体史书的盛行,史学界用纪传体体裁编写的史表成果十分稀缺,至于迄今尚在的、曾研究撰写过清史史表的作者,更是廖若星辰。这就使得清史项目启动以来,史表撰写体裁的调研工作明显不足,遴选史表项目主持人也遇到了种种困难。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之后,各类史表虽已大部分立项,但包括史表组成员和各史表项目主持人在内的史表撰写人员,都还存在一个“纠偏补课”的问题。所谓“纠偏补课”,即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传统史表的研究与撰写,改变以往或轻视史表,或只能查阅而不会编纂的窘况。与此同时,还需要深入了解什么是“史表”?传统史书中“表”的功能和特点是什么?传统史表与当代学者所著之史表(如台湾魏秀梅女士《清季职官表》)的差异及利弊如何?今天纂修《清史》应如何确定“史表”的地位?史表与通纪、典志、传记、图录等部分的关系如何?“史表”中的“人表”(即各类职官表、封爵表之简称,下同)应如何创新;“事表”(即《史事年表》与各类以个案为表列对象的,如《教案表》等,下同)该怎样书写,才能反映出新世纪清史的最高学术水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

2.关于换位研究的问题

由于绝大多数的“史表”项目主持人并未深入地研究过纪传体史书的“表”,所以很容易出现用已习惯的现代章节体史书的写法来作史表,这在某些“事表”项目方面,表现的较为突出。所以如何从纂修宗旨、体裁体例、选材界定、文字表达等各方面,从“史书”“史论”的思路,转化到传统“史表”的思路。即从专题史的研究,如近代教案史、中外不平等条约史、清季报刊史等,换位到用传统史表对某一专题的史实作表列概述。“史论”与“史表”,二者间多有不同,如前者为章节体或纪事本末体,突出的是观点和立论,要求是史料愈丰富愈好,论述愈缜密愈好;而后者则为纪传体中的史表,栏目、要素为先,重要的是界定、取舍,表列的是同类事务的相对独立的个案,要求的是全面、准确、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3.关于《清史》各部件的关系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有的“史表”项目,总想在自己的表中解决更多的问题,故栏目设置过多,内容过于复杂,结果作了通纪、典志、传记该做的事情,自己的精华反倒被掩盖了。因此,明确《清史》各部门的功能和特点,摆正好自己的位置,各司其事,各负其责,是完成“史表”项目,避免大清史内容重复、叠床架屋的关键之一。

4.关于篇幅字数的问题。

不论“人表”还是“事表”,在立项之前,其成果的数字估算,颇为费事。因“史表”与纪传不同,其计算字数系以页面为准,又受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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