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近臣与外官:试析北宋初
北宋亡国的缘由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北宋两刘牧再考
北宋西夏间贡赐交往中的
从《清明上河图》和《东
北宋时期前往高丽贸易的
中晚唐五代北宋地权的集
北宋经制西北民族对生态
关于对北宋时期资本主义
最新热门    
 
北宋儒士文士与党争(一)

时间:2009-7-24 13:46:23  来源:不详
他在王安石去位后毕竟一直有意起用一部分以前因“异论”而遭斥退的旧人,《续通鉴长编》卷二九二记:
    吕公著曰:“自熙宁以来,因朝廷论议不同,端人良士例为小人排格,指为沮坏法度之人,不可复用。此非国家之利也。愿陛下加意省察。”上曰:“然。当以次收用之。”
这段对话发生在元丰元年(1078年)乙酉,而元丰四年后新官制行,神宗所以欲用司马光为御史大夫,则是要实践其“当以次收用”旧人的诺言。他大约认为熙宁变法之局已定,司马光纵有“异论”也不致触及到“国是”层次。但蔡确的话点醒了他,——神宗纵究还是担心执拗的司马光一旦进入权力中心仍会成为“异论”的“宗主”,使“方定”的“国是”再起波澜。所以,终神宗之世,司马光只能在奉敕撰修《资治通鉴》;及至书成进御的次年三月戊戌,神宗便逝世。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与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之间的激烈斗争同“国是”观念紧密关联,于此可见一斑。
 “国是”的威力不但阻止了神宗兼用“新旧人”的计划,而且也使宰相陷入惊慌失措的境地。因为一旦持“异论”者复出并说动上意,“国是”变易,则宰相必将换人。这也就是王珪、蔡确两位新上任的左、右仆射听到神宗要起用司马光便“相顾失色”的原因。自神宗朝以来,至少在理论上,宰相是必须对“国是”负责;而在权力运行实践中,则是必须与“国是”同进退的。如“哲宗亲政,有复熙宁、元丰之意,首起(章)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于是专以‘绍述’为国是,允元祐所革一切复之。”(15)《宋史》卷二四二《宣仁皇后传》则记道:
    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驿召司马光、吕公著,未至,迎问今日设施所宜先。未及条上,已散遣修京城役夫,减皇城觇卒,正禁庭工技,废导洛司,出近侍尤亡状者;戒中外毋苛敛,宽民间保户马。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预知。又起文彦博于既老,遣使劳诸途,谕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且令疏可用者。……光、公著至,并命为相,使同民辅政,一时知名士汇进于廷。凡熙宁以来政事弗便者,次第罢之。
元祐年间,在宣仁支持下复出的司马光执政期间,尽废王安石新法。不过,宣仁、司马光们虽尽变神宗的“国是”,却不肯以“国是”的名目加之于元祐新政,而宁可自称为“复祖宗法度”。这是因为“国是”早已与熙宁变法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了王安石一派的专用品了。
但神宗的“国是”在元祐朝被彻底推翻了,这个事实激起了强烈的反响。故而尽管有“复祖宗法度”相标榜,宣仁殁后还是立即爆发了“绍述”运动。司马光派在元祐朝“复祖宗法度”——实即否定神宗“国是”——的政治举措,本就为新法支持者所不满,他们一直伺机重翻“国是”。而最早提出“绍述”观念的,是位叫邓润甫的人物
    元祐末,以兵部尚书召。绍圣初,哲宗亲政,润甫首陈武王能广文王之声,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开绍述。(16)
邓润甫其人初由曾布推荐而得到王安石的重用,故其在元祐时期和曾布都没放弃对新法即神宗“国是”的信仰。司马光曾谕令曾布增损“役法”,布则辞以“义不可为”(17)。像曾布、邓润甫这样的人显然时刻期盼着重翻“国是”的。
那么,哲宗的心态和举措又如何呢?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他嗣位时年仅十岁,由祖母宣仁太皇太后听政,而如前所述,宣仁是信用司马光等旧派儒臣,力主变更神宗“国是”的。蔡·《铁围山丛谈》卷一云:
    哲宗即位甫十岁,于是宣仁高后垂帘而听断焉。及濅长,未尝有一言。宣仁在宫中,每语上曰:“彼大臣奏事,乃胸中且谓何,奈无一语耶?”上但曰:“娘娘已处分,俾臣道何语?”如是益恭默不言者九年。……宣仁登仙,上始亲政焉。上所以衔诸大臣者,匪独坐变更,后数数与臣僚论昔垂帘事,曰:“朕只见臀背!”
《朱子语类》卷一二七记:
        哲宗常使一旧桌子,不好,宣仁令换之,又只如此在。问之,云:“是爹爹用底。” 
宣仁大恸,知其有绍述意。又,刘挚尝进君子、小人之名,欲宣仁常常喻哲宗使知之。宣仁曰:“常与孙子说,然未尝了得。”宣仁亦是见其如此,故皆不肯放下,哲宗甚衔之。绍述虽是其本意,亦是激于此也。
《宋史》卷三四○《苏颂传》则说:
        方颂执政时,见哲宗年幼,诸臣太纷纭,常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