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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统一不是《南史》与《北史》的主题

时间:2009-7-24 13:46:24  来源:不详
聚遗逸”的编纂方法在起作用。由于“琐言碎语、新奇之迹,无不补缀入卷”[13],因此南、北二史被指责“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14]。

其三,“除其冗长”。这方面的得失,评价分歧较大。赵翼曾有一段概括性的文字:


每代革易之际,以禅让为篡夺者,必有九赐文、三让表、禅位诏册,陈陈相因,遂成一定格式,南、北史则删之,而仅存一、二诏策。

其他列传内,文词无关轻重者,亦多裁汰。

其于南北交兵事,尤多删削。[15]


本纪中主要删除官样文章,对这一点歧义不大。至于南北交兵事多被删除,认识一致处是:南、北两朝各自夸胜讳败,如果一一按原样保留,势必使南、北二史记录多不符合,出现无法克服的矛盾,因而尽量删除。但也有认为这种做法反映李延寿倾向统一的思想,只不过论证过于笼统、牵强。列传部分的“除其冗长”,并非全是“文词无关轻重者”,其中不少却是事“关轻重者”,如《宋书·谢晦传》中的“上太祖二表”、《孔灵符传》中的“山阴湖田议”、《羊玄保传》中的“吏民亡叛罪同伍议”、《周朗传》中的“上世祖言事书”、《邓琬传》中的“为晋安王子勋讨太宗檄”及《梁书·范缜传》中的《神灭论》等,《南史》或全删或节录过少。[16]《魏书·李孝伯附李安世传》中关于均田的奏疏,《北史》一字不留。

从上述李延寿对南、北八书和上千卷杂史“连缀改定”、“鸠聚遗逸”、“除其冗长”的情况看,《南史》、《北史》并未达到通观全局、总揽南北、“共为部帙”(即实为一书)。这种方法本身,就具有局限性。“连缀改定”,所谓“连缀”,即连句结章,汇集史事。“连缀改定”,只是将南、北八书及诸杂史中相关的史事、章句连接起来,对相互牴牾之处斟酌改定。这种方法,只能使《南史》连缀南朝,《北史》连缀北朝,原来的各史又“各以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连缀改定”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将南与北连缀、北与南连缀呢?南北既未打通,又怎么谈得上通揽全局、共为部帙!李延寿在处理一些事涉南北的人物时,往往自相矛盾,表明其“连缀改定”的局限。王琳的事迹,主要在南方,梁末因政权变化,投附北齐,《北齐书》为其立传,李延寿则将其编入《南史》,这在编纂上可以说是“连缀改定”突破南北界限的明显一例。然而,对譙国夫人冼氏,李延寿又一反对王琳的处理方法。本来,冼氏世为南越(今广东境内)首领,历梁、陈二代,卒于隋文帝时,是南方的重要人物,归附隋政权后仍在南越一带,按王琳例亦应在《南史》立传。但是,仅因其原传在《隋书·列女传》,李延寿便机械地将其“连缀”入《北史·列女传》。这一谁都引录的例子,不正说明“连缀改定”的修史方法是无法使《南史》、《北史》成“通为一家之著述”的吗?至于“鸠聚遗逸”,李延寿说得更明确:“以广异闻”。如果李延寿有着十分明确的倾向统一的著述目的,何必“琐言碎事”亦“补缀入卷”,以致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除其冗长”是为“捃其菁华”,这是任何史家、为任何目的修史都可采用的方法。

总之,南、北二史对南、北八书有改、有增、有删,这些加工有恰当之处,亦有不得体的地方,因而造成《南史》、《北史》与南、北八书在叙事上的详略不同,这是造成二史与八书不可偏废局面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八书都有志:《宋书》本身有志八篇三十卷,《南齐书》志八篇十一卷,《魏书》志十篇三十卷,梁、陈、北齐、周、隋五书有《五代史志》十篇三十卷。八书的志,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社会风貌,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在这一点上,《南史》、《北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南、北八书相比的。所以,尽管二史可以广为流传,终因没有“志”而不能取代八书。

 

综上所述,倾向统一是李大师所处时代的中心议题,李大师提出“编年以备南北”表现了超人的史识。到李延寿时,统一已不再是时代的中心议题,书中表现倾向统一的思想和做法受唐初官修史的影响更直接。《南史》、《北史》是适应唐太宗晚年到高宗初年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关系调整的需要而产生,再将上辈人的中心议题加到他的头上,至少是一种陈腐的见解!南、北二史“连缀改定”的编纂方法,使二史未能会通,不能不顾事实硬把两部史书说成是“合二而一”的一部书。这两部史书的主要价值,除了分别为南朝通史、北朝通史外,则在于所谓史料多取材于唐代以后不易见或亡佚的史籍,可以订正南、北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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