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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史馆探微

时间:2009-7-24 13:46:39  来源:不详
系变得比较微妙。翰林院与史馆本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机构,翰林院是起草诏书、文学顾问和艺供奉机构,史馆是修史和著述机构,至代则将二者而为一。明初“循元之旧,翰林有国史院”,至洪武十四年,“更定官,罢国史院”,但仍“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隶翰林院”(注:陆容:《菽园杂记》,十四。)。建文改,曾于翰林院下设文翰、文史二馆。太宗立,废之,复洪武之。明初翰林院内的机构和职官设置虽屡有变动,但翰林院下设史官并负责修史的度却并无改变。据《明史》七十三《职官志二》记载,翰林“学士掌诰、史册、文翰之事”,表明修史是翰林院的主要职责之一,其下设的修撰、编修和检讨是定的史官,“史官掌修国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礼乐、兵刑诸大政,及诏敕、书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记之,以备实录。国有纂修著作之书,则分掌考辑撰述之事。……凡记注起居,编纂六曹章奏,誊黄册封等充之”。明代史学史也我们证明翰林院的确负有修史之责。如洪熙元年闰七月修《仁宗实录》时,宣宗皇帝于乙巳日下的诏书是要求“礼部悉恭依修皇祖《太宗文皇帝实录》事例,通行中外辑(史实),送翰林院编纂《实录》”(注:《宣宗实录》五,洪熙元年闰七月乙巳。)。这一度直到明朝后期都没有改变。

    那,翰林院具体承担史书纂修的机构是什呢?当然是史馆。太宗虽然废除文翰、文史二馆的格局,但事实上保留修史的机构——史馆。明代史馆是历史的存在,各种文献均能加以证明。如文震孟《孝思无穷疏》指责改修本《光宗实录》有五条“尤悖谬者”,要求崇祯皇帝“即敕史馆逐一改正”。再如《孝宗实录》五十四载:进呈《宪宗实录》前一日,“设宝舆、香亭于史馆”。明代史馆无疑隶属翰林院。我们仍以修纂《仁宗实录》为例,宣宗在乙巳日的敕令中,要求礼部辑史料“送翰林院编纂”,一周后(即壬子日),“行在礼部以纂修《仁宗昭皇帝实录》移文南北二京各衙门,及遣进士陆征等分往各布政司暨郡县,求事迹,类编文册,悉送史馆,以备登载”(注:《宣宗实录》五,洪熙元年闰七月壬子。)。这两处对应的史料说明,翰林院具体修纂史书的机构是它的史馆。由于翰林院负有修史之职,下又设有史馆机构,因此使明代的整个翰林院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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