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久拖不成。万历时,首辅大学士兼总裁张居正鉴于《世宗实录》迟迟未能修完的局面,提出了实行正副总裁责任制,专任责成,定期完成的目标管理制度:“事必专任乃可以图成,工必立程而后能责效。……盖编撰之事,草创、修饰、讨论、润色,必工夫接续不断乃能成书,而职责要紧又在副总裁官。吏部右侍郎诸大绶、礼部右侍郎王希烈原系《世宗皇帝实录》副总裁,今各馆草稿未经修饰,宜责二臣专管……立为程限,每月各馆纂修官务要编成一年之事,送副总裁看详;副总裁务要改完一年之事,送臣等删润。每年五月间、十月间,臣等将纂完稿本各进呈一次。大约终月可完一年之事,终季可完三年之事,从此渐次积累,然后后功可期。”(注:《神宗实录》卷五,隆庆六年九月辛亥。)这种修纂制度上的改革,使卷帙浩繁的《世宗实录》得以顺利完成。
第六,奖励制度。史馆每完成一部史书都要实行奖励,其形式是赏赐和升擢。以纂修实录为例,监修和总裁在明代前期各赏赐白金一百两、彩币六表里,织金罗衣一袭,马一疋并鞍一副;纂修官各赏四十两白金,后期略少。赏赐对象是所有参加实录修纂的史馆工作人员,甚至裱背、军校、匠役、吏员等。除了病故或受处分的外,可谓人人有份。赏赐钱物外,明朝政府还要对实录修纂人员进行升擢。升擢一般都是晋升一级官职或升俸一级,且都为京官而不外升。那些位极人臣的监修、总裁官已极品,无法再迁,便加授荣誉职衔如少师、太保、太傅、柱国、光禄大夫等。那些位低职卑的官员,实录修成后并不升其职,而是升俸一级。史馆的奖励制度对史馆修纂活动的正常进行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是,史馆并非完全的实体机构,没有人事权,对来自各衙门的史官难有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所以有时候史馆管理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史官常常散漫无纪:他们随便请假不来上班,在外面租私寓“逍遥宴饮”(注:《熹宗实录》卷五十五,天启五年正月癸酉。),他们天热时不顾体面,竟在史馆“多亵服执笔”,以致于景泰帝看见后,还以为是收拾笔墨并负责锁门的匠人(注:尹直:《謇斋琐缀录》卷二。),他们甚至在史馆中吵闹对骂,斯文扫地。景泰间修《寰宇通志》,史官丁@①与宋怀“忿怒失色,詈言于馆中”,有人写诗讽刺道:“参议丁公性太刚,宋卿凌慢亦难当。乱将毒手抛青史,故发伧言污玉堂。……”(注:尹直:《謇斋琐缀录》卷二。)这些管理上的缺陷,使史馆的修书活动常常出现懈怠弛废的局面。
明代史馆的更革,与明代皇权强化息息相关。首先,明代史馆承元之制,改变了唐宋以前相对独立的馆阁形式,并入以文学侍从和艺技供奉为主职的翰林院中,并由内阁插手其中,以致于使史馆的面目变得十分模糊。其次,第一次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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