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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花帽军初探

时间:2009-7-24 13:46:50  来源:不详
么首先我们要把眼光放大到金朝末年所有的义军,看看金朝是如何处理他们的:


如《金史》之《完颜伯嘉传》有关于对河东义军程琢的处理的讨论,其中金朝大臣胥鼎的意见是“完颜伯嘉屡言同知西京留守兼台州刺史完颜琢,可倚之以复山西,朝廷迁官赐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岭。今闻诸隘悉无琢兵,盖琢挈太原之众,保五台剽掠耳。如尚以伯嘉之言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内地,分处其众,以备不测之变。”(89)这里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对于程琢的义军,身为金朝大臣的胥鼎对其表示了很大的不信任,认为应该“或徙之内地,分处其众,以备不测之变”从他的这个处理意见来看,和金廷对郭仲元和郭阿邻的义军处置方式是大体一致的。
在胥鼎的传记里,有他处理义军的一个奏章,上面是这么说的“臣所将义军,皆从来背本趋末,勇猛凶悍、盗窃亡命之徒,苟无训练统摄官以制之,则朋聚党植,无所不至。乞许臣便宜置总领义军使、副及弹压,仍每五千人设训练一员,不惟预为防闲,使有畏忌,且令武艺精熟,人各为用。”(90),这里的记载比上面那条更清晰,而且提出的目标是防止其“朋聚党植,无所不至”,看来,让义军保持在金朝政府的控制下,防止其自身势力坐大是这么处理的基本原因。


《必兰阿鲁带传》云“既而诏择义军为三等,阿鲁带奏:‘自去岁初置帅府,已按阅本军,去其冗食。部分既定,上下既亲,故能所向成功,此皆血战屡试而可者。父子兄弟自相救援,各顾其家,心一力齐,势不可离。今必析之,将互易其处,不相谙委矣。国家粮储常患不继,岂容侥冒其间?但本府之兵不至是耳。事势方殷,分别如此,彼居中下,将气挫心懈而不可用。且义军率皆农民,已散归田亩,趋时力作,征集旬日,农事废而岁计失矣。乞本府所定,无轻变易。’诏许之。”(91)这里尤其让人感兴趣的是,对义军的处理和郭仲元 郭阿邻的军队竟然出奇一致,都是分为三等,都是淘汰掉一些人,而且按照必兰阿鲁带的说法,这么做严重削弱了义军的战斗力。而且“今必析之,将互易其处”与胥鼎对义军的处理意见相合,我们不能不怀疑,这个政策是否是真针对郭仲元和郭阿邻呢?看来不是,提到的义军都有大致如此的处理。


另外就是上面提到的从坦,金朝也对他的军队进行了裁减,“初,监察御史本温被命汰宗室从坦军于孟州,军谋为变,本温惧,不知所为。寻有旨北军沈思忠以下四将屯卫州,余众果叛入太行。本温益惧,留宿孟州。枢密院奏公(冯壁)代本温竟其事。公至卫,召四将谕以上意,思忠挟叛者请公还奏之。公责以大义,辞直气壮,将士惭服,不半日就汰者三千人。”(92)这里看出金朝政府这么做的方法差点引起兵变,这个神道碑是讲冯壁奉命汰河北的“不逞辈窜名其间”的军户,但是也并非如此简单。沈思忠,在《金史》里出现过,他是田琢招募的义军手下的一员大将。(93),后归于从坦麾下,也可归入义军的范畴。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朝政府虽然表面上利用义军,但是对于他们并不怎么信任,要么淘汰掉一部分削弱其力量,要么就分为几等互相驻守不同的地区,分其势。这么来看。宋人史料那则是蒙古将领要求金朝解散消灭义军则更不可信,因为总不至于蒙古要求解散一个义军,金朝就解散一个义军,没有那么愚蠢的君主,因此,这种政策的实施只能从金朝内部找原因。


将义军分散拆分是经过很大的博弈才解决的,在郭阿邻的军队就出现了不满“阿邻有众万五千,诏分五千隶东平行省,其众泣诉云:‘我曹以国家多难,奋义相从,捐田宅,离亲戚,转战至此,誓同立功,偕还乡里。今将分配他军,心实艰苦。乞以全军分驻怀、卫、辉州之间,捍蔽大河,惟受阿邻节制。’阿邻亦不欲分之,因以为请。宰臣奏:‘若遂听之,非唯东平失备,他将仿效,皆不可使矣。’宣宗以为然。”(94),因此当时事件的解决绝非史书中写得那么轻松,必定经过无数的博弈与相互妥协,方才能成。除了强制拆分以外,金宣宗君臣还采用了一些权术的方法,如在赐姓问题上制造郭仲元与郭阿邻的不同造成二人矛盾,以及抬高郭仲元部将李霆的地位等。本人核对了郭仲元 郭阿邻和李霆三人的列传,从贞祐四年开始,他们三人再也没有出现在同一战场上,就任的地点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显示金廷对他们三人合力的疑虑。下面让我们具体分析花帽军以及其他义军拆分的大背景问题。


(一)义军与皇权的矛盾(95)


中国古代社会特点体现在国家对社会的支配与控制,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体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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