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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五代时期中枢体制变化的特点及其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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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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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使考略》,载《文献》,1991(2);王永平:《论枢密使和中晚唐宦官政治》,载《史学月刊》,1991(9);袁刚:《唐代的枢密使》,载《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1995(43);罗永生:《晚唐五代的枢密院和枢密使》,载《唐代的历史与社会》,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雷家骥:《唐枢密使的创置与早期职掌》,《中正大学学报》,1993(4),1,戴显群:《唐代的枢密使》,载《中国史研究》,1998(3)。)尽管涉及的问题很多,但笔者认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文书通进始终是唐代枢密使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 据宋代王明清记载,枢密院“初不置司局,但以屋三楹贮文书,其职惟掌承受表奏于内进呈,若人主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而已。”(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宰相枢密分和因革》)因此,唐代枢密使出现后,其内廷枢务运行程序为:承表—进呈—(人主)处分—宣传—(中书门下)施行。[5]此一程序中,第一、二、四项由枢密使负责,并没有议政权与施政权。由此可知,唐时的枢密使以宦者担任,其基本职能只是承受表奏并保存文书而已。尽管在晚唐其权力曾几度突破其职能的界限,参与外廷事务,表现出职权扩大的表象,但这种扩大实际上更多地表现为对宰相权力的侵夺。正如《新唐书》卷二百七《严遵美传》所说:“北司供奉官以胯衫给事,今执笏,过矣。枢密使无听事,唯三楹舍藏书而已,今堂状帖黄决事,此杨复恭夺宰相权之失也。”严遵美父子两代分别为宣、僖时期的枢密使,他对枢密使职能的描述自是非常可信。这种侵权是与整体上宦官权势的膨胀相表里的,并没有任何制度上的保障,因而才会有昭宗天复元年(901年)正月丙午的诏书:“近年宰相延英奏事,枢密使侍侧,争论纷然;既出,又称上旨未允,复有改易,挠权乱政。自今并依大中旧制,俟宰相奏事毕,方得升殿承受公事。”(《资治通鉴》卷二六二)这将枢密使的职责重新限制在承受文书的本职之内。因此,某段时期内宦官枢密使权力的一度扩大并不是枢密使发展制度演进的结果,更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唐代的宦官枢密使尽管时有干涉中枢决策之举,但远没有取得宰相的地位,自然也构不成所谓的“新三头”体制。 朱梁代唐之后,朱温新设置了崇政院,以心腹敬翔为使。古今论者多以为崇政院乃是由唐之枢密院改名而来,(王溥:《五代会要》卷二四,《枢密使》)今之学者多袭此说,因而大多数研究者对后梁的崇政院都不甚措意。(注:学界对后梁祟政使做过专文讨论的,只有李郁的《唐末士人枢密使和后梁崇政使的设置及其影响》一文,参见《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1989。)实际上,后梁的崇政院并非简单的由唐之枢密院改名而来。后梁的崇政院合并了原有的枢密院并新增了“参谋议”的职能,但它与枢密院之专掌军政之间仍有很大的距离。[6] 晚唐五代中枢体制演变的重要环节是后唐枢密院的建立。据《五代会要》卷二四《枢密使》条载:“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旧五代史》卷一四九《职官志》记载与此同。此后学者亦多认为后唐枢密院是直接继承后梁之崇政院而来。然而从职能演化的角度来看,后唐枢密院的建立与后梁的崇政院并无直接渊源。从职能上看,后唐的枢密院自建立之初就与梁之崇政院有着明显的差别。最大差别在于它已经走向外朝,与中书门下分领政事,其主要的职掌是军政。 与崇政院主要参与谋议而少行事于外相反,后唐时期的枢密院广泛参与行政事务,尤其是军政事务,例如调发军队(《资治通鉴》卷二七七,《长兴元年八月内辰条》)、除授军职(《新五代史》卷二四,《安重诲传》)、主征伐(《资治通鉴》卷二七七,《长兴元年十二月壬子条》)、掌马政(《五代会要》卷一二,《马条》)等,实际上已经担当其最高军事行政机构的角色。武事归枢密院,文事归中书的职责划分在当时已经是为中书所认可,而不如晚唐那样是对中书权力的侵夺。例如,在后唐建立的第一年,即同光元年(923年)十一月戊申,中书门下请求省并官员,其中文官事务由中书门下负责,而武官事务则由枢密院负责(《资治通鉴》卷二七二)。从中书门下主动提出的这一动议中,我们看到中书、枢密院之间在当时的确已经有了职责分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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