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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不奉诏”的类型及其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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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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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如意为赵王。为了保证自己身后赵王如意不至于被人杀害,刘邦留意为赵王寻求一位可以信赖的丞相,结果周昌当选。在刘邦死后,大权在握的吕太后开始了她的复仇举措,囚禁了戚夫人,随即宣召赵王入京。传宣诏命的使者多次往返,赵相周昌拒不应命,他对使者说:“高帝属臣赵王,赵王年少,窃闻太后怨戚夫人,欲召赵王并诛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病,不能奉诏。”(《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吕太后大怒,只好先征召周昌入朝,她的计划才得以实现。周昌先后两次声明“不能奉诏”,公开对抗汉高祖与吕太后两位专制统治者,是冒着相当风险的;从他的用意而言,不带有任何利己的因素,他比在位的最高统治者更在乎国家的根本利益。 汉景帝时期的大臣窦婴,也以“不奉诏”之举而赢得了声誉。梁孝王刘武是景帝的胞弟,也是窦太后的少子。窦太后不脱老妇人常态,因为喜爱少子的缘故,欲令梁王为景帝的继承人,即按照“兄终弟及”的方式安排继统序列。一次,景帝与梁王按照家人之礼,共同奉陪太后宴饮,景帝可能是出于安慰母亲的考虑,对梁王说:“千秋万岁之后传王。”窦太后果然面露喜悦之色。当时虽然不是在朝会的场合,没有形成正式的诏旨,但是景帝一语既出,就应该为“君无戏言”而承荷起许诺。窦婴也在场,当即对景帝的失言提出批评:“汉法之约,传子適孙,今帝何以得传弟,擅乱高帝约乎!”(《史记》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此话一出,实际上就是“不奉诏”的公开表态,也是一种驳议,取消了景帝言论的合法性。景帝以“默然无声”承认了窦婴的批评是正确的,也就撤销了自己的许诺。 西汉后期的名臣史丹,以朝廷公卿“不奉诏”的潜在可能性,阻止了汉元帝晚年废立太子的打算。竟宁元年(前33年),汉元帝重病缠身,傅昭仪及定陶王常在左右,而王皇后、太子刘骜却难以得到进见的机会。元帝病情稍为缓和,竟然对王皇后、太子产生了更多的不满。他多次向尚书询问景帝时改立胶东王为太子的故事,皇帝有废立太子之心,在宫廷之中已经不再是秘密。为此,太子长舅王凤与王皇后、太子皆忧心忡忡,不知如何应对。说当时的政治高层疑云密布绝非危言耸听。史丹凭借有元帝的特殊信任而得以伴陪在侧,他在与元帝单独相处之时,涕泣跪奏:皇太子之立长达十余年,“名号系于百姓,天下莫不归心”;但是,定陶王得到皇帝爱幸却广为人知,近来更有道路流言,以为太子位置有动摇之议。言谈至此,史丹极力强调:“审若此,公卿以下必以死争,不奉诏。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汉书》卷八十二,《史丹列传》)元帝有感于史丹的涕泣极谏,特别是他所分析的改立太子的诏旨一旦公布,就可能出现朝廷公卿共同抗旨的紧张局面,这使得元帝不得不明确表态:不会有改立太子之举。一场政治危机得以消弭。史丹所言公卿“以死争,不奉诏”的局面尽管没有出现,但从元帝的反应可以想见,一旦形成事实,只要皇帝不是肆行无羁的暴君,就不得不作出让步。因此,如果官僚集团群体性“不奉诏”见诸实行,对于纠正皇帝个人的错误决策,是可以发挥相当作用的。 还有一种情况:皇帝的言论不属于原则性错误,而只是一时失言,鲠直的臣子也可以用“不奉诏”的方式表示抗旨。东汉初年的循吏任延对光武帝刘秀的驳论,可称之为一段历史佳话。建武初年,任延为九真太守四年,深得民心,离任之时当地吏民“生为立祠”。后转任武威太守,光武帝亲自接见,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任延却毫不客气地反驳:“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光武帝之言,本来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为官之道,务实却难免俗气,特别是此话出自皇帝之口,更为有失体统,在听到了任延坦荡无私的批驳之后,他只好叹息认错:“卿言是也。”(《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任延》) 在以上所举四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共性:公开声称“不奉诏”、“不敢奉诏”的臣子,其见识均在皇帝之上,他们的态度一旦表达,就会光明磊落地坚持下去;而皇帝则因为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或失言,还需要通过尊重抗旨者的方式,借以完成纠正错误的过程。 公开宣称“不奉诏”而抗旨者,也并非都能够体面“收场”,毕竟这是“触逆鳞”的行为,万一“真龙天子”动怒,当事人受到迫害也是难免的。 东汉延光三年(124年),安帝受人蛊惑,下诏命令公卿以下朝官集会讨论废立太子。大将军耿宝等人秉承皇帝旨意,认为太子当废。时任太仆的大臣来历,却持不同意见。他与太常桓焉、廷尉张皓联名上奏,请求皇帝收回成命。安帝在盛怒之下不予采纳,是日遂废太子为济阴王。来历认定太子无罪,皇帝的旨意应该纠正,于是邀约了光禄勋祋讽、宗正刘玮、将作大匠薛皓、持书御史龚调等十余位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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