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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军费开支、筹措与管理问题研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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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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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加之要储备一定的量。这样生产、保管和修缮费用自然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中央和各郡国都设有工官作坊和武库。如《汉书·贡禹传》说: 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师古(注)曰:“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
三工官计岁5000万,若三者平均,则考工室一年生产兵器的费用也就是1666万。再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河南、南阳、济南、泰山、颍川、河内、蜀、广汉等郡,皆有工官。 则工官制作兵器费用1666万×8=1.3亿。至于尚方、武库制作兵器费用因未发现有文献记载无法考证,暂且予以忽略不计。 全国制造车船的费用。据《汉书·韩延寿传》记载: 延寿在东郡时,试骑士,治饰兵车……及治饰车甲三百万以上。 一郡300万车甲,这可能是特例,因为全国总兵力(包括步骑兵)才100万左右,即使是备一些装备,正常情况下应该也在100万左右。南方郡当为船,不管是车还是船,一件以1万钱计(黄先生考证:“车、船规格不同,市价有别。1丈的船为1200钱,轺车1乘10000钱至12000钱”。车船有大小之分,同时不同时期价格也应该有高低波动之别,这里就以船10丈和轺车的整数价10000计)[17]。此项费用为100万×1万钱=100亿。若以其使用寿命20年计,费用每年也当5亿。 养马费。秦王朝统一后,“始皇寓海内,六万骑之国马尽归秦”[18](卷148),再加上秦统一前原有的“骑万匹”和后来在郡县及边区新牧养的马应该有相当的数量。如留侯张良劝刘邦定都关中时说“北有胡苑之利”[6](卷55《留侯世家》) 注引《索隐》崔浩云:“苑马牧外接胡地,马生于胡,故云胡苑之利。”注引《正义》《博物志》云:“北有胡苑之塞。”可见,秦官府在易养马的上郡、北地等靠近胡的边地建有相当规模的牧马基地和牧马场,能成为汉朝定都关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说明马的数量之大。汉踵秦之制,并有发展。当时在京都附近大量养马。如《汉官仪》曰“天子六厩”,“马皆万匹”。在边郡也建苑养马。据《汉书·景帝纪》记载: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如淳曰:“《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师古曰:“武泉,云中之县也。养鸟兽者通名为苑,放谓牧马处为苑。” 《汉旧仪补注》也有类似记载: 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 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 上述36所牧马场养马30万匹,加之前述天子六厩牧马场所养6万, 有明确记载的仅属中央太仆直接管辖的牧马场地所养的马就达36万匹。《玉海》卷148引魏王朗所说, 西汉王朝“西京中厩则騑騄驸马六万余匹,外牧则扈养三万,而马十之”。西京中的“厩”养马6万匹, 外牧马的人3万,而每人养马10匹。6+3×10也是36万匹。与上述文献记载数字一致,二者互证。《玉海》还记载: (汉武帝时)雄卫霍张皇之师,勒兵塞上,厩马有四十万匹。 仅中央太仆直辖的厩养马就有40万匹之多,说明汉武帝时官养马匹在进一步扩大。上述牧马数量若再加上内地各诸侯国和郡县官府养马,数字会更高。东汉刘秀建国后实行“柔道”治国方针,主张“偃武修文”,边郡牧养马匹减少,但与西汉比其掳掠战马量很大(见表2)。 表2 两汉战争掳马数量表 时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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