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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元史·刑法志》的史源-从《经世大典·宪典》一篇佚文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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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1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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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一的文字表达方式毕竟与元代法律编纂传统不同,而与中华律典的代表——《唐律》却颇有相通之处。 [16] “覆检”,《元史》卷一¡二《刑法志一·职制上》第2621页作“检覆”。 [17] “死变”,《元史》卷一¡二《刑法志一·职制上》第2621页作“尸变”。 [18] “使人代之”, 《元史》卷一¡二《刑法志一·职制上》第2621页作“或使人代之”。 [19] 王慎荣、叶幼泉、王斌《元史探源》,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 [20] 《<至正条格>序》,《圭斋文集》卷七,四部丛刊初编本。 [21] 《乞续编通制》,《滋溪文稿》卷二六,中华书局1997年点校本,第435页。 [22] 《通制条格》收录文字最晚者为延祐三年,见卷三《户令·交换公使人吏》,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点校本,第36页。在现存《通制条格》中,标明延祐三年的仅此一例,标明延祐二年以前的则很多,这似乎表明,《大元通制》所收断例与条格的下限或应在延祐三年左右。 [23] 《乞续编通制》,《滋溪文稿》卷二六。  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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