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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国宝 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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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宝”的再认识

时间:2009-7-24 13:48:19  来源:不详
是品级最低的行政官吏之一。
最后,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尽管高昌的“萨薄”很可能是南亚和中亚之“萨薄”演变成中原之“萨宝”的一个中间环节,但是,它与中原的萨宝仍有相当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在于它的品级和地位较低,还在于它未必如中原的萨宝一样,“拥有称为祆正的部下”(上引姜伯勤语)。因为,从迄今仅见的两条有关高昌之“萨薄”的资料来看,一条只说萨薄下令发给某人粮食,另一条则表明萨薄仅仅是在特定的国定典礼中,负责祭祀诸多非祆教神祇的许多官员中的一个低级官吏,并且,他所参与祭祀的神的性质不得而知。
所以,我们根本无法据此得出结论,认为这类萨薄尚有专门负责祭祀祆教神祇的下属官员。而比较大的可能性是:以粟特人为主的“西胡”商团东来定居之后,对高昌政权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其首领遂被当局授予某种荣誉性的官职,而其称衔也就顺理成章地沿用了“商主”(即“萨薄”)之号。此职的实权可能仍在于管理自治程度较高的本族的移民团体,它既不是专理宗教事务的教职,也不是以宗教领袖身份兼理政务的“政教合一”的职务,而是一个地道的“俗官”称衔。
3.中原王朝的“萨宝”
(1) “萨宝”并非教职
此前,人们之所以将“萨宝”与祆教紧密地联系起来,恐怕不外乎是鉴于两三条史料中的若干辞句,犹如本文开初已经谈及的那样。第一,《通典·职官志》在提到“视流内”的官品时,先谓萨宝为视正五品,紧接着说萨宝府祆正为视从七品,同时,又为“祆”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注释。第二,在叙述“视流外”的官品时,将位属勋品的萨宝府祆祝、四品的萨宝率府和五品的萨宝府史排列在一起。第三,《旧唐书·职官志》谈及,开元时曾废除了视流内的许多职官,却只保留了“萨宝、祆正二官”;在“视流外”的职官中,亦“唯留萨宝祆祝及府史”。
显然,从这些行文来看,“萨宝”与“祆”同时并列,很容易造成“萨宝”即是祆教教职的印象。但是,经过仔细剖析之后,我们不仅不能认为萨宝是纯粹的教职,甚至也不能认为这是“政教合一”的官职。
首先分析上述最容易导致人们误认为“萨宝”是教职的几段文字。《通典》谓萨宝为视正五品,萨宝府祆正为视从七品,这分明是将“萨宝”与“祆正”分为两种职官,如果说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那也只能说“祆正”是“萨宝府”中的官员之一。祆正固然是负责祆教事务的官员,但是,某一机构中的下属官员之一负责祆教事务,决不表明这整个机构都从事于祆教事务的管理!
《通典》还接连提及三种“视流外”的职官:萨宝府祆祝、萨宝率府、萨宝府史。显然,这只能表明,在“萨宝府”这一机构中,还有三种较低级的官员。在这三种职官中,“祆祝”负责祆教事务,当无疑问。然而,“率府”却是一个十分地道的“俗官”:此官署始置于秦代,汉、唐期间的历朝虽迭有因革,但都承袭了这一称衔,大体为太子属官,掌东宫的兵仗、仪卫及门禁、巡逻、斥候等事。在此隶属于萨宝府,则不外乎是负责最高长官萨宝及其家属的出入安全之类。至于“府史”,则也是一个“俗官”,它是一种佐吏,自秦汉以后,“府史”逐渐成为掌管官府文书籍册的佐吏通称。那么,这里的“萨宝府史”,也应该只是掌管“萨宝府”这一机构的图籍文书等物的官员。显而易见,在此除了能够确认“祆祝”是萨宝府属下管理祆教事务的官吏之外,看不出“率府”、“府史”与祆教有任何关系,更看不出“萨宝”一职的宗教性质。
再看《旧唐书·职官志》所言。它所传达的最明确的信息只是:开元时期,视流内的职官只保留了萨宝、祆正二官;视流外的则也仅保留了二官:萨宝府的祆祝和府史[33]。那么,我们至多认为,由于祆教事务在萨宝府中的某种必需性,故保留了祆正、祆祝二职。至于它们的上级长官萨宝以及平级官员府史,则仍然无法被证明为也是负责宗教事务的官职。相反,同一段落的开头将萨宝与三师、三公等世俗职官并称,倒似乎暗示了“萨宝”也是一种世俗性的行政官职:“流内九品三十阶之内,又有视流内起居,五品至从九品。初以萨宝府、亲王国官及三师、三公、开府、嗣郡王、上柱国已下护军已上带职事者府官等品。开元初,一切罢之。”。
《隋书·百官志》谈及北齐的鸿胪寺时说道:“鸿胪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吊祭。统典客、典寺、司仪等署令、丞。典客署,又有京邑萨甫二人、诸州萨甫一人。”这里所言的“萨甫”即是“萨宝”;而古代的鸿胪寺则略似于现代的外交部,主要管理涉及域外诸政权及其居民的诸种事务。至于其下属机构典客署,按唐制,其职责为“掌二王后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34] 由此,我们看不出典客署的职责中有与宗教事务相关者,因此,典客署属下的“萨甫”很可能也是只理域外“胡人”之世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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