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下与神器
王本二十九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这是通常的句读。论者在这段话中一直关注于“不可为”之下是否应该有“不可执”之类的语句,似乎没有注意到“天下神器”也有文章可作。
关于“天下神器”,《永乐大典》本作“天下神器也”,朱谦之谓:遂州、景福、敦煌三本均无“也”字。又“天”字上,傅、范本有“夫”字,河上公,王弼无。范应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1)这样传世本《老子》中就有了三种句式:
天下神器
天下神器也
夫天下神器
关于“天下神器”的含义,王弼注:“神,无形无方也;器,合成也。无形以合,故谓之神器也。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王弼把“天下神器”解释成“以自然为性”的万物。《老子河上公章句》却说:“器,物也。人乃天下之神物也。神物好安静,不可以有为治。”河上公注颇有市场,蒋锡昌认为河上公注此王弼注简明,“言天下乃万民所组成,人君不可以施以有为”。高明认为:“老子所谓器,指万物而言,如第二十八章朴散则为器”。人为万物之灵,故谓神器。陈鼓应把“天下神器”解释为“天下是神圣的事物。天下,指天下人。”
不管是哪种解释,普遍的看法都是把“神器”视为主语,“天下”被当成修饰,限定“神器”的形容词“天下的”,那么“神器”就是“不可执、不可为”的对象。但是,从上下文来看,前面是讲“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不得已”,“天下”是“取”和“为”的宾语,既然“取天下而为之”是出于“不得已”,那么,从逻辑上讲,就应该对这个“天下”作一些解释,以证明其“不可为,不可执”。而在后文如果讲“神器”如何如何,就会夺主之嫌,不太通顺。和王本相应的这段话,在帛书本中是这样的。
甲本: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器也,非可为者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乙本:将欲取□□□□□□□□□得已。 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这也是通常的句读。“天下神器”前面的“夫”和后面的“也”似乎并未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是,其他古籍中有关的语句却使我们发现通常的句读有失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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