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强调“知白守辱”,“知雄守雌”,“知子守母”,就是要用“塞其兑、闭其门”“涤除玄览”的方法“置身于常”,“退守于常”,“固守于常”,此之谓“袭常”,即知常而守常。“常”是“袭”的对象,“袭”是为“常”应有的态度和正确的作法,未知“常”时,如袒形的僵尸一样无所蔽护,当“置身于”“常”,“退守于常”时如天地“袭精”一样无所不为,以因袭、重复那样“无为”的态度对待“常”,就能达到“明”的状态,达到“无不为”的目标。老子哲学中好言“守”,其实,“袭”正是最佳的一种“守”,通过“袭”这种方式,圣人和道达到了契合的境界,由此治天下则能抓住要害,无所不袭,不所不取,由“全盘接受”而至“全盘占有”,正是老子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语言反复申论的理想。圣人之所以能够“无为”、“无以为”而“无不为”,其原因和根据就在于“袭常”。老子说“没身不殆”,“终身不勤”,把“袭”看作终生之事,如有背离“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可见,“袭常”是老子哲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不可等闲视之。
三、知与智
郭店竹简和马王堆帛书《老子》在用字上有一些有意思的差别。竹简中尽用“智”而帛书中尽用“知”。传世本则有的地方作“知”,有的地方用“智”。综合起来,知(智)有二义、一是指领会、理解、把握、洞悉等义,如“知其雄”“知其白”“知足”“知止”“知和”“知常”“自知者明”“吾不知其名”等等;二是指机智、聪明、诡诈等义,在传世本中常作“智”,如“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也”,(“不以智”帛书本为“以不知”),帛乙本:“受国 (治)民,能毋知乎?”(“能毋以知”王本作“能无知”)、帛甲本:“人多知,而何(奇)物兹(滋)”,竹简本:“人多智天<而>欹勿(物)慈起”等等,对这个意义上的“智”,老子是持反对态度的,今本反复强调“不以智治国”,不仅愚民,而且愚王,竹简本开篇即说“绝智弃辩。”“知”与“智”通用一般不会引起误解,但有的地方反复出现却要仔细分辨。
王本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该章最后一句有“知”和“智”,河上公本与王本同,景龙本作“常使民无知无欲,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不敢为”有的版本作“不敢不为”。朱谦之谓:“《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智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朱说有自相矛盾之处,前者说“不敢、不为”是指“少数智者”,后者说“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是指“圣人”而言,还引用《论衡·自然篇》作为例证:
《论衡·自然篇》曰:“遽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
那么,究竟是谁“不敢,不为”呢?“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一句,河上公注“思虑深,不轻言者也”,王弼注“智者知为”,可谓莫衷一是。
帛书本此处与传世诸本皆差别:甲本残存“使民无知无欲也,使”,乙本保存较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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