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② 谢庐明:《赣南农村市场中的非正式制度与近代社会变迁》,《史学月刊》2003年第2期。另参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5页。 ③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46页。 ④ 周建新:《客家研究的文化人类学思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 期。 施坚雅分析了现代交通运输的引进对基层市场社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基层市场趋于消亡,高一级的中间市场转变为现代贸易中心,同时村庄的社会职能得以强化,“在市场体系现代化导致社交范围扩大的同时,它却可能造成了社区的缩小。它还使村庄具有了新的意义,随着基层市场社区逐渐消失,它们的大部分社会功能转移到下层村庄中,每个小村庄逐渐变得把自身利益看得高于村际合作。”不过,近代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步履维艰,据施坚雅估计,到1948年“中国农村市场体系中只有10%发展为现代贸易体系”①。施坚雅所谓的现代化在历史语境中可以置换成近代化。以陕北同官县商业近代化为例,定期市场仍然扮演重要角色,这种情况与施坚雅所说“商业虚假的现代化”相一致,但却是中国特殊国情之反映。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105、115页。 ② 樊铧:《民国时期陕北高原与渭河谷地过渡地带商业社会初探——陕西同官县的个案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第1期。施坚雅指出,只有在一个已经商业化的中心市场体系内发展起现代交通网络,并达到使这一体系中的基层市场消亡时,才会出现真正的现代化。相反,如果没有体系内交通运输条件的改进,商业化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现代化。它意味着每个市场上贸易总量增长的结果与以前论述过的传统变化理论所预言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同:现有的市场增加集期和新市场的形成。还有传统的定期市场体系的空前繁荣。参见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98页。 与“基层市场社区”相联系的另一重要概念,是“非正式管理”。施氏关于“非正式管理”的论述,拓展了中国市场史的学术空间。当施坚雅将中国农村市场结构首先作为一种经济体系、然后作为一种社会体系加以审视时,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基层市场的管理问题。施氏指出,基层市场社区的权力结构与该结构对市场的控制不可分离。各种民间自发组成的团体和其他正式组织——复合宗族、秘密会社、庙会董事会、宗教团体等,都把基层市场社区作为组织单位。控制这些组织的不是农民,而是乡绅和商人。施氏正式使用“非正式管理”一词,是在1977年出版的他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中。这距离他1964年在《亚洲研究杂志》发表关注此问题的论文,已过了13年。可见,有关“非正式管理”是施氏长期思考的问题。综合来看,施坚雅所谓“非正式管理”是指政府行政体系之外的有效运转的民间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与市场体系的层级、范围及功能相一致。施坚雅讨论了中国传统社会行政体系与市场体系在结构上的不同,称“行政单位的定义明晰,在各个层次都是彼此分离的,在逐级上升的结构中,所有较低层次单位都只属于一个单位。市场体系相反,只在最低层次上彼此分离,每提高一个层次,每个较低层次的体系通常都面对着两个或三个体系。结果是,与行政结构不同,市场结构采取了连锁网络形式。”①从历史上看,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处于行政体系之外,施坚雅的基层市场社区基本上位于行政体系最后层级——县级之下。不过,“近代国家政权建设逐渐把行政机构嵌入了中国乡村社会,改变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行政区域成了基层社会一个结构性的因素”②。 笔者曾对施坚雅关于“非正式管理”的研究予以评述,并运用“非正式管理”概念,对明代至晚清长江中游地区市镇的管理机制进行了系统考察。依拙见,施氏的这一研究具有相当的开拓性,其学术上的多方面启迪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当然,施氏的研究也存在缺陷,主要是理论推断多于实证研究,显得有些空泛。如果施坚雅能够对他所划分的某一个或几个“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39页。 ② 刘玉照:《村落共同体、基层市场共同体与基层生产共同体——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5期。贺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