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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川道雄先生与魏晋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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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谷川道雄的中国史研究

时间:2009-7-24 13:50:03  来源:不详
试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把握整个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例如本部建在东京,会员遍及全国,深受当时年轻学者支持的历史学研究会就主张中国历史是生产方式的发展史,他们进而站在这一立场上积极地为中国史进行时代划分,其中较为重要者是前田直典。
    前田的研究比较简略,大致可作如下概括:首先是魏晋隋唐时期均田农民的问题,前田认为均田农民所承担的徭役租赋极重,其身分应相当于奴隶。此外,在大土地所有上的耕作者身分低下,也近似于奴隶。与此相比较,唐以后大土地所有下的依附民则为农奴身分的小作人。前田据此得出的结论是,唐末以前为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古代社会,以后则是农奴生产方式的中世社会。
    继承前田时代分期论的有西嵨定生、周藤吉之、仁井田陞和堀敏一,其中尤以西嵨的学说独具特色,因为它并非将西方古典古代奴隶制的概念简单地套用在中国社会上,而是注意到了中国的特殊性。比如说,汉时期虽然出现了大量新兴的豪族,但春秋战国时期的氏族共同体仍然存在。对此,西嵨的方法是首先分析豪族的阶级基础,将豪族与依附民的关系定为父家长式家内奴隶制,然后指出在豪族和共同体之间形成的“假田制”看上去虽类似农奴制,但实际上是受家内奴隶制的影响而出现的,因此这种小作制实际是一种变相奴隶制。根据这一研究,西嵨把秦汉划为奴隶制时代。进而他还认为在秦汉以后,国家逐渐演变为豪族阶级的联合政权,其终极形态是隋唐王朝,因此上古奴隶制社会也就一直延续到了隋唐时期。
    周藤吉之和仁井田陞与西呜遥相呼应。周藤分析了唐中期以后的大土地所有制,指出作为直接生产者的佃户乃是农奴。仁井田从法制史的观点论证大土地所有制中的主客户关系实际上就是农奴主与农奴的关系。根据这些研究,宋以后自然便可以划为中世封建农奴制社会。
    以上可知,从前田到仁井田,历史学研究会力求以大土地所有内部直接生产者的性质亦即生产方式的形态作为判断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据。但是不久,这种观点遭到了来自两方面的批判,战后日本中国史研究中十分壮观的社会史分期论争就此拉开了帷幕。
首先是受到前田直接批判的京都学派,其代表者为宫崎市定和宇都宫清吉。宫崎通过大量的例证指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大土地所有制上的直接生产者并非奴隶而是类似农奴性质的佃客,至于宋代以后的佃户也非周藤所说的农奴而是契约性小作人。宇都宫也同样论证了东汉以后大土地所有制上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佃客而非奴婢。宫崎和宇都宫虽然与历史学研究会一样针对各个时期的生产方式展开分析,但两者的结论却大相径庭。需要说明的是,京都学派并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一派,他们上承内藤湖南的文化史观,自有其一套中国史分期理论。比如在把魏晋隋唐划为中国历史上的中世时,其判断标准除了大土地经营上的直接生产者为农奴这一点以外,还注意到了诸如土地投资与庄园经济的发展、君主权的削弱与政治的分裂、身分制社会的出现、异民族的进入、宗教的勃兴等等广义文化现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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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有关内藤史学在西方的影响及作用,可以参看[美]J·A·格尔著、井上裕正译《内藤湖南政论家与汉学寂》,平凡社1989年日文版。
 
    对历史学研究会尤其是西嶋定生的上古奴隶制社会论展开批判的还有另外一批不属于京都学派的学者,其中以增渊龙夫和滨口重国最为重要。增渊一方面承认西嶋所论的豪族确为父家长制集团,而且也承认他们在秦汉时期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增渊认为这些集团决非如西嵨所说的是一种奴隶制结构。增渊通过实证得出的结论是,这些集团的成员虽然接受首领的父家长权统治,但同时他们对首领还怀有类似任侠关系那样的个人感情。与增渊相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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