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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川道雄先生与魏晋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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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谷川道雄的中国史研究

时间:2009-7-24 13:50:03  来源:不详
基于自身“共同体”论的理论框架,对东汉至隋唐时期的历史演变所作的通史式描述,可参看。

四、谷川史学的升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共同体特性及
对现代社会的启迪意义③
 
    从隋唐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发现魏晋南北朝时期独特的社会构造——豪族共同体的存在,继而考察隋唐政权的国家构造实际上就是基于共同体的原理而建立的。根据这一现象,谷川揭示了豪族共同体在这一时期所呈现出的运动机制,那就是以个人生活的家为中心,共同体以家族共同体、乡村共同体、地域共同体的形式不断向外扩展,最终上升为国家共同体。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可以用共同体的观点作如上说明,但谷川的思维并没有就此停顿,他进而用国家共同体和家族共同体这两个概念勾勒出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特点以及演变过程,并探讨这一特点在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两个概念,谷川直接了当地指出是因为整个中国历史的基本结构就是国家和人民。就国家共同体来说,一方是由皇帝和官僚构成的管理阶级,另一方是作为生产阶级的人民大众。在这一共同生存的世界中,缺少任何一方,相对的一方都不可能存在,因此他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另一方面,对于普通人民而言,在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的同时,他们主要通过夫妇、父子、兄弟等家族关系来维持生产和生活,而这种家族关系是他们最为贴近、最为自由的世界,这就是家族共同体。那么,这两个共同体是如何演进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本节主要参考了谷川道雄著、胡宝华译《试论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构造》,载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首先来看殷周时期,那时的国家共同体由士族和庶族两个阶级构成,而且在各自的内部也都形成了家族共同体。但是,殷周时期特有的血缘主义氏族制原理却将两个阶级予以了分化,士族和庶民的关系是完全悬隔开来的。士族作为统治氏族,以祖先祭祀、军事征伐为中心成为国家共同体的主体。周代基于血缘主义制定的封建制就是士族阶级的血缘结合在政治秩序和体制上的反映。另一方面,庶族作为被统治氏族并没有参与到国家政治中来,他们在统治氏族的命令下从事强制性军事劳动,劳动果实或是贡献给士族的祭祀活动,或是供士族阶级享受。也就是说,殷周时期虽然出现了士与民两大阶级,但两者各自依循血缘的关系而存在。家族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在士族那里合为一体,而就庶族阶级来说,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
    秦汉以后,国家共同体与家族共同体的关系又如何呢?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殷周时期的氏族制原理遭到了否定。由于官僚制与郡县制的实行,官僚成为君主的手足,国家共同体呈现出专制的一面。另一方面,庶族阶级的农民以三族制(父母、兄弟、妻子)的形式重新结合,他们生活的地方被称为里,里由数十户或百户之家构成,这是一个与殷周时期的氏族共同体不同的共同体形态。在这个里共同体的内部,阶级性还不明显,人们基本上处于平等关系。发挥指导作用的是里的父老,接下来再从里父老层中选出乡三老和县三老,县三老可以参与县政,其地位与县令相当。国家共同体通过实施由乡里社会推举官僚候补者的乡举里选制度以及授予庶民爵位的爵制,有将家族共同体置于其下的意图,同时也试图培养人民作为国家共同体一员的意识。汉代,国家必须依靠人民的生产劳动才能运转,而人民为了维持安定的生活与生产,必须在抵御外寇侵扰,水利灌溉以及防范豪族商人的欺压等方面依赖国家的保护。因此,汉代的家族共同体既有独立的一面,又和国家共同体自然连接,两者之间并没有深刻的对立。
    东汉中期以后,两个共同体内部开始出现破绽,一是豪族大土地的成长使里共同体秩序发生崩溃,生活在家族共同体中的人民被迫走上流亡的道路。另一个是宦官与外戚为追逐个人私利而破坏了国家的公共性,使国家限于崩溃的边缘。此时国家共同体在被称为清流的豪族领导下逐步得到重建。在乡村社会,这些豪族发扬与人共存的伦理精神,依靠自己的能力、经验、财力和人格与民众建立了豪族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与汉代的里共同体不同,它不是对等的小家族联合体,而是以豪族之家为核心的大规模家族共同体联合。豪族在民众舆论的支持下,通过九品官人法成为国家的官僚贵族。这时的国家共同体与民众的家族共同体以豪族阶级为媒介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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