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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

时间:2009-7-24 13:50:05  来源:不详
,见于《墨子·杂守》:“筑邮亭者从之。”又《汉书》卷八三《薛宣传》:“始惠(乃薛宣之子)为彭城令,宣临淮迁至陈留,过其县,桥梁邮亭不修。”同《书》卷八九《黄霸传》“邮亭”条师古注云:“邮,行书舍,谓传送文书所止处,亦如今之驿馆矣。”[⑨]所谓“邮人”,乃是传递文书的人。王充《论衡·定贤》:“传〈儒〉者传学,不妄一言,先师古语,到今具存,虽带徒百人以上,位博士文学,邮人、门者之类也。”“如前”,系统计术语,意即和上年度一样,既未增加,也未减少。据《集簿》统计,东海郡下辖亭688个,按每亭设置亭长1人计算,应为亭长688人,可是,同墓出土的《东海郡吏员簿》[⑩]中亭长的总计却比《集簿》多出1人,为689人。这是因为《集簿》的统计,仅包括38个县、邑、侯国下辖亭长的总计;而在《东海郡吏员簿》中,则另加上下邳铁官下辖亭长1人。《史记·高祖本纪》,刘邦为泗水亭长,使求盗至薛治竹皮冠。《集解》引《应劭》曰:“旧时亭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可是,据《集簿》统计,东海郡下辖亭共有688个,亭卒2972人,平均每亭合亭卒4人有余;邮34所,邮人408人,平均每所邮合邮人12人。可见亭邮属于同一系统,但亭的数目约为邮的20倍有余,而邮的规模却比亭要大,这和《续汉书·百官志五》刘昭注引《汉官仪》:“设十里一亭,亭长、亭侯;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的记载相左。

  众所周知,自从王毓铨先生于1954年发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一文[①①]以来,关于亭与乡、里的统辖问题,在史学界一直存在着分歧,一说认为亭隶属乡,而又统辖着里,另一说则反是,亭既不隶属乡,也不统辖着里,而是与乡、里属于不同性质和不同的行政系统。《集簿》将乡、里和亭、邮分别列项进行统计,说明乡统辖里,而亭、邮与乡、里属于不同性质和不同的行政系统,为后一种说法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论据。

  第四行:“界东西五百五十一里,南北四百八十八里,如前。”

  这是有关东海郡所辖疆界的总计,可以补载籍之缺。

  第五行:“县三老卅八人,乡三老百七十人,孝、弟、力田各百廿人,凡五百六十八人。”

  这是有关东海郡设置县三老、乡三老和孝、弟、力田员数的分计和总计。东海郡下辖38个县、邑、侯国,共设置县三老38人;下辖170个乡,共设置乡三老170人。和《汉书·高帝纪》汉二年“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完全吻合。汉代设置孝、弟、力田,始于惠帝四年,《汉书·惠帝纪》:“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师古注:“弟者,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关于设置县、乡三老和孝、弟、力田,虽早已被称为诏书目录的居延汉简5·3、10·1、13·8、126·12:“县置三老二行水兼兴船十二 置孝弟力田廿二 征吏二千石以符卅二 郡国调列侯兵@③二 年八十及孕朱需(侏儒)颂*[原字墼去土](系)五十二”的简文[①②]所印证,而《集簿》则进一步证实直到西汉末年成帝时期仍然继续推行汉初的每县置县三老1人,每乡置乡三老1人的制度,似乎与户口的多寡无关,这与《汉书·文帝纪》十二年三月诏中的“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又不相同,且根据《集簿》有关县、乡三老和孝、弟、力田的分计和总计,上述文献记载和简文中的“孝弟(悌)力田”应该标点为“孝、弟(悌)、力田”,属于三个科目,前引汉文帝十二年三月诏中“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亦可资印证。关于三老的性质,诚如严耕望先生所指出的:“近人@④以与有秩、啬夫、游徼、亭长并论,失之远矣。有秩、啬夫、游徼、亭长等乃郡县属吏分部乡亭者,纯为地方政府之行政属吏。”而三老的“性质与属吏绝殊”,其差别在于,三老“上与长吏参职,下以率民,而无一定之实际职掌,此其一。代表民意,领衔呈诉,与地方政府之奏请绝异,此其二。有位无禄,此其三。东汉之制,大庆赐爵,赐民不赐吏,而三老、孝弟、力田咸在受爵之列,此其四。此四者皆其有异于吏之征也。”[①③]《集簿》将东海郡县、乡三老、孝、弟、力田员数和吏员数分别列项进行统计,为严氏上述论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佐证。

  第六行:“吏员二千二百三人:大(太)守一人,丞一人,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十人,啬夫一人,凡廿七人。”

  这是有关东海郡吏员的总计、太守府长吏和属吏的分计和总计。《集薄》所载东海郡吏员总计为2203人,比同墓出土的《东海郡吏员簿》多出1人,未知孰是。太守府吏员分为长吏和属吏,长吏包括郡太守1人,秩次因牍文漫漶不清而不能确认,疑为二千石。郡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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