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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诏狱全案”中的判决省劄等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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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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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79、684、687、693、826页各处分注抄录原文: 岳武穆飞之死,王仲言《挥麈录》载王俊告变状甚详,且云:“尝得其全案观之。” 仲贯甫为尚书郎,问诸棘寺,则云:“张俊、韩世忠二家争配飨时,俊家厚赂,取其 原案藏之,今不存矣。”余尝得当时行遣省劄,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致之词, 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今录於後: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准尚书省劄子,张俊奏:张宪 供通,为收岳飞处文字後谋反,行府(按:指枢密行府)已有供到文状。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闻奏。 今勘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阆州观察使、高阳关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御前 前军统制、权副都统、节制鄂州军马张宪,僧泽一,右朝议大夫、直秘阁、添差广南 东路安抚司参议官于鹏,右朝散郎、添差通判兴化军孙革,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 提举醴泉观岳云,有荫人智浃,承节郎、进奏官王处仁,从义郎、新授福州专管巡捉 私盐蒋世雄,及勘证得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岳飞所犯。 内岳飞为因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一十五次受亲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 而坐观胜负,逗遛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怎生的?言道都败了回去也,便 乃指斥乘舆。及向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已蹉踏了。及因 罢兵权後,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又令看讫焚之。及令张宪虚申, 探得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守襄阳,及把截江 岸两头,尽劫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除罪轻外,法 寺称:‘律有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斩,罪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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