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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诏狱全案”中的判决省劄等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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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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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罪轻外,法寺称:‘谋叛者,绞,从,减一等。其僧泽一合流三千里私罪断,合决脊 杖二十,本处居作一年,役满日放。仍合下本处,照僧人犯私罪流还俗条施行。’情 重,奏裁。 智浃为承岳云使令,要将书与张宪等,并受岳云金、茶、马,令智浃将书与张宪 等,共估钱三百二贯足。除罪轻外,法寺称:‘坐赃致罪,十匹徒一年,十匹加一等, ④罪止徒三年。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七品官子孙犯流罪以下,听赎。其智浃合 徒三年赃罪,赎铜六十斤。’情重,奏裁。 小帖子:据贴黄称,契勘岳飞次男岳雷同岳飞一处送下,今来照证得岳雷别无 干涉罪犯,缘为岳飞故节饮食成病,依律合召家人入侍,已就令岳雷入侍看觑。候断 下案内人日,所有岳雷亦乞一就处分降下。 又小帖子称:所有僧泽一合下本处,依条施行。 又小帖子称:契勘数内于鹏,见行下湖北转运司根究银、绢等四百万,合下所属 照会,候根究见归著日,即乞依今来所断指挥施行。 又小帖子称:看详岳飞、张宪所犯情重,逐人家业并家属合取自朝廷指挥,拘籍 施行。 看详岳飞等所犯,内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情理深重。⑤王处仁私罪流, 岳云私罪徒,情理重。蒋世雄、孙革、于鹏私罪徒,情理稍重。无一般例, 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馀依断,于鹏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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