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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诏狱全案”中的判决省劄等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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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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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看详岳飞坐拥重兵於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并遣中使督兵,逗遛不进。 及於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又说与张宪、董先,要蹉踏张俊、 韩世忠人马。及移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作过。 委是情理深重,敕:‘罪人情重法轻,奏裁。’ 张宪为收岳飞(按:《要录》作‘岳云’)书,令宪别作擘画,因此张宪谋反, 要提兵占(按:《要录》作‘僭’)据襄阳,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顺,方有无意作 过之言。并知岳飞指斥切害,不告。并依随岳飞虚申无粮,进兵不得。及依于鹏书申 岳飞之意,令妄申探报不实,及制勘虚妄。除罪轻外,法寺称:‘律:谋叛,绞。其 张宪合依绞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 本人犯私罪绞,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岳云为写谘目与张宪,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因此致张宪谋叛。除罪轻及 等外,法寺称:‘敕:传报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①配千里,不以荫论。敕:刺配 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流以下减一等。其岳 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断,官减外,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官,勒停。’ 看详岳云因父罢兵权,辄敢交通主兵官张宪,节次催令得与心腹兵官擘画,因此 致张宪要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情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举官 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于鹏为所犯虚妄,并依随岳飞写谘目与张宪等,妄说岳飞出使事。并令张宪妄供 &nbs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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