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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粮商的粮食投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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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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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并不干涉。北宋政府即曾下令干涉,但不过限制其过高的价息而已,对赊粜本身并不禁止。其三,就地伺机贵粜。当上述两种手法都不宜再用时,便行此策。但是,他们大都不肯随便出售,而是一拖再拖、一等再等,寻取暴利。咸淳七年,根据黄震的耳闻目睹,江西抚州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贵官大室,固多出粜(指听从官府劝谕,及时赈粜);乃闻间有利在增价,密售客贩,反不恤邻人之告急者;又有尚欲待价,未肯出粜,忍不思取数之已多者。”“凡仰籴之人,非其宗族,则其亲戚;非其亲戚,则其故旧;非其故旧,则其奴佃;非其奴佃,则其乡邻。”实际上,“固多出粜”,是黄震在到达抚州之前所写《四月初一日中途预发劝粜榜》的客气、劝谕之辞,后两种情况才是多数。根据他到抚州后十余天的不全面的调查,仅乐安一县就有“三十余家官、民户之蓄米者”闭籴不粜,等待更高米价。他多次散发榜文,摆事实,讲道理,反复劝谕,均不见效。于是,他仿效黄干的作法,派知县、官兵亲自到地主之家,强行开仓赈粜。并扣押一拒不从命的官僚地主饶氏。乐安县一周姓地主,“尤不可劝。提督黄省元代之哀痛,至誓天食素者两月,而周宅不恤也,至反申县诬其骚扰”(注:此处所述抚州的情形,均见于《黄氏日抄》卷78。)。抚州农民对地主的囤积居奇、残忍无道行为恨之入骨。临川县地主张曾十翁“至为人镂榜咒骂骂:‘落地狱,担铁枷。’”抚州的情形,可见宋代乡村地主粮食投机之一斑。随着官僚地主日益增多,这种投机日趋严重,到南宋后期已是利令智昏、登峰造极了。 当然,宋代地主中也有富而布仁、荒年赈粜、救济贫乏者。可惜这种人太少了。 两宋时期,其他的商品交换领域和商人的投机活动也不罕见,但粮食买卖领域和粮商的投机活动则是最为典型、最为严重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乃至整个古代商业和商人的一些真实状况。当人们慨叹人心不古时,究竟对古代人的真实行为和道德水准又有多少了解?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②原字为秕的繁体字 @⑤原字为酉右加差 @⑦原字为圭的繁体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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