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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工商业利润的流动转化及其社会后果

时间:2009-7-24 13:52:57  来源:不详
经济的顺利发展,加剧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负担。德宗时陆贽指出:“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77] 宪宗时李翱亦指出:“臣以为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当时绢一匹为钱四千,米一斗为钱二百,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二匹半而足矣。今税额如故,而绢帛日贱,钱益加重。绢一匹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十有二匹然后可。况又督其钱,使之贱卖者也!假令官杂虚估以受之,尚犹为绢八匹,乃仅可满十千之数,是为比建中之初,为税加三倍矣。”[78] 物价的持续下跌使得劳动人民不堪重负,生活日益艰难,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损伤了封建统治的根基。



工商业利润等商业资本向土地经营和高利贷资本等的持续转化和流动,成为一系列社会变化的一种推动力。第一,它引起了土地制度和土地占有的变化,推动了以均田制为主的土地国有制向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转化,造成了地权的高度集中。这突出表现在皇庄及各类地主田庄的不断兴起,特别是它们在安史之乱以后的迅猛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各类地主田庄在经营生产上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明显不同,不是什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是走着亦农亦工商的发展路子。如长安富商邹风炽即是“邸店、园宅,遍满海内”。[79] 中宗时,太平公主则“田园遍于近甸膏腴,而市易造作器物”。她被玄宗赐死后,“籍其家,财货山积,珍奇宝物,侔于御府,马牧羊牧,田园质库,数年征敛不尽”。[80] 玄宗时,李林甫亦“京城邸第,田园水硙,利尽上腴”,经营邸店和粮食加工业等。宪宗所颁《遣使宣抚诸道诏》亦称:“访闻江淮诸道富商大贾,并诸寺观,广占良田,多滞积贮,坐求善价,莫救贫人。”[81] 这样的经营方式造成了地主、官僚、商人的合流,形成中国历史上独有的三者三位一体现象。第二,土地制度和土地占有的变化又引起了赋役制度的变革,促成了租庸调制向两税法的转变及徭役制向召募制的转变,最终造成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变。第三,经济结构的变化又引起了军事体制及政治体制的变化,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府兵制转向募兵制,由此扩大了地方州府、藩镇的权力,改变了先前唐中央居关中以驽天下的军事布局,地方离心力增强,中央威权遭到削弱。与此同时,三省六部制逐渐被使职所取代,宰相权力被宦官和翰林学士侵夺,尤其是宦官势力日益膨胀,严重威胁了皇权。第四,土地兼并的不断进行,兼之高利贷的盘剥和封建赋役的榨取,使得广大劳动人民丧失土地,日益贫困,许多均田农民纷纷逃亡,成为流民,或者沦为地主的佃客,甚至奴婢,又引起了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动。武则天大足元年(701)正月,成均祭酒李峤指出当时:“天下编户,贫弱者众,亦有佣力客作以济餱粮,亦有卖舍贴田以供王役。”[82] 长安初,韦嗣立上疏称“今天下户口,亡逃过半”。[83] 开元二十四年(736),玄宗在《听逃户归首敕》中称大量均田户“黎甿失业,户口凋零,忍弃枌榆,转徙他乡,佣假取给,浮窳偷生”。[84] 代宗《禁富户吞并敕》有云:“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所以逃散,莫不由兹。”[85] 宪宗元和十四、五年(819-820)时,韩愈为袁州刺使,检责出典贴良人男女作奴婢驱使者七百三十人,“原其本末,或因水旱不熟,或因公私债负,遂相典贴,渐以成风,名目虽殊,奴婢不别,鞭笞役使,至死不休”。[86] 元结《道州刺史厅壁记》称,“数年之间,苍生蒙以私欲侵夺,兼之公家驱迫,非奸恶强富,殆无存者”。[87] 白居易《息游惰》亦称,“是以商贾大族,乘时射利者,日以富豪,田垅罢人,日以贫困”。[88] 陆贽对劳动人民的苦难作了具体描述,说:“人小乏则求取息利,人大乏则卖鬻田庐,幸逢有年,才偿逋债,敛获始毕,糇粮已空,执契担囊,行复贷假,重重计息,食每不充,倘遇荐饥,遂至颠沛,室家相弃,骨肉分离,乞为奴仆,犹莫之售,或行丐鄽里,或缢死道途。”[89] 层层压迫之下的劳动人民“乞为奴仆,犹莫之售”,境况糟糕至极,再也无法生活下去,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激化到了顶点,最终引发了唐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唐王朝的腐朽统治,社会秩序也由有序走向无序,由治至乱,进入到下一个历史发展的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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