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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长江下游大地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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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0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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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土庶"多避地于江淮","士君子多以家渡江东"。南迁的北方士大夫在本区多置有田庄别墅[10] 。长江下游地区富户甚多,前述湖州"富户业广"即是。这些土著富户多以"桑田稻泽"为家产[11] ,他们在本地拥有田产、置有田庄应是确定无疑的。据上表统计,在这84个田庄中,有顷亩数记载的有15庄,有田产而无顷亩数的有13庄,余下的56庄只言其是别业、别墅而无具体记载,故难以知其规模。不过这56庄也不能单纯理解为不结合任何生产只供人游玩享乐的居宅。比如杜牧称他在"阳羡粗有薄产",据《宜兴县志》"危山序"载:"宜兴为常之属邑,……杜牧之、苏东坡尝买田筑室于此",可知杜牧在阳羡"粗有薄产",应包括田产在内。又如陶岘,"开元中,家于昆山,富有田业"[12] ,陶岘在苏州昆山的别业显然也是拥有大量田产的。再如陆羽的青塘别业,不仅有绿篱、爬藤、柳荫、花径等庄宅幽景,也有树桑、栽竹、种茶的记录[13] 。所以把这些没有田产记载的别业、别墅视为大地产,应当说是可以的。据上表我们可以看出,长江下游地区大地产的发展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中唐后长江下游地区大地产的发展最为迅速。根据本区田庄情况表制成下表: 唐前后期长江下游地区田庄分布表 地区时间 浙西区 浙东区 宣歙区 淮南区 总计 唐前期 3 3 0 0 6 唐后期 44 11 7 9 71 时间不详 3 1 0 3 7 合计 50 15 7 12 84
上表84庄,除7庄时间不详外,唐前期置庄仅6起,其余71庄均置于安史之乱后的中晚唐,说明本区大地产在中唐以后才得到了迅速发展,唐前期的发展并不显著。众所周知,六朝时期南方大地产的发展主要集中在长江下游,特别是吴会地区。唐前期,特别是玄宗开元、天宝之际,"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而在六朝时大地产的发展就颇具规模的长江下游地区在这时却反而发展迟缓,大大落后于北方黄河流域。唐前期长江下游地区大地产的发展相对迟缓,可能与均田令限制土地兼并、买卖有一定的关系。如前所述,大地产的发展,田庄的增多与土地兼并的发展大致是同步的。据现有的材料记载来看,唐前期长江下游地区土地兼并之风不盛,土地的集中程度还不算严重,因而田庄发展不快。中唐以后,特别是建中两税法颁布以后,唐政府采取了不抑兼并的政策,放弃了对大土地私有制发展的限制和干预,因而本区的土地兼并便得到了迅速发展。在上表所列本区84个田庄中,其中有50庄皆集中在浙西太湖地区,足见杜牧称浙西"上田沃土,多归豪强"所言不虚。小农土地被兼并、掠夺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地主田庄、别业的发展过程。安史之乱后,长江下游地区"美地农产,尽归豪奸",地主的田庄、别业遍布各地,大土地所有制便得了全面发展。 其二,长江下游地区的大地产具有规模小、多分散的特点。唐代北方田庄的规模颇大,郭子仪的田庄"自黄峰岭洎河池关,中间百余里"[14] ;李德裕的平泉庄"周围十余里,台榭百余所"[15] ;司空图的中条山王官谷庄"周回十余里,泉石之美,冠于一山"[16] 。长江下游地区的大地产在规模上不仅远不及北方,而且也大大逊色于东晋南朝。《宋书》卷54载孙灵符的永兴别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同书卷67载谢灵运在会稽的别业,"田连岗而盈畴,岭枕水而通阡。阡陌纵横,塍埒产经,……北山二园,南山二苑,百果备列。"唐代长江下游地区的田庄、别业,多则数十顷,少则十余亩,一般规模都不大。本区的田庄,不仅规模较小,而且田庄多分散在各地,田庄的土地比较零散。在唐代,阡陌相连的田庄地产多见于北方,特别是京畿所在的关中地区。如元载在长安的城南别墅,"连疆接畛,凡数十所"[17] 。本区虽无"连疆接畛"的成片田庄,但地主官僚拥有田庄远非一处,则是可以肯定的。陆龟蒙在松江甫里有田数百亩,而在相邻的湖州也置有田产。陆氏《自遣诗三十首并序》云:"自遣诗者,震泽别业之所作也。故疾未平,厌厌卧田舍中,农夫日以耒耜相聒,每至夜分不睡"。其《记事》诗云:"去年十二月,身在霅溪上。病里贺丰登,鸡豚聊馈饷。……今来观刈获,乃在松江并。门外两潮过,波澜光荡漾"。据此可知,陆龟蒙在湖州的田庄名震泽别业。陆龟蒙在自传中称"先生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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