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的阶段
唐代的中央军事决策及其
唐代皇权高层基础演变
从74位状元的家世看唐代
唐代马祖和洪州宗
唐代的戒指
《中国礼制史·隋唐五代
20世纪唐代两税法研究评
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
唐代的“传”与“递”
最新热门    
 
唐代长江下游大地产的发展

时间:2009-7-24 13:53:08  来源:不详
守事者,悉付之家事"。江南军使苏建雄"有别墅在毗陵,常使傔人李诚,来往检事(视)"。[48] 从中唐后租佃经营方式的盛行来推测,如上由家仆来管理的二庄,恐怕也是采取的租佃经营,家仆的主要任务只不过是向承佃者收取地租而已。本区的寺观田庄也多采用租佃经营。明州鄮县阿育王寺,在唐中宗时"亲降玺书"重置常住田庄时,改为召佃经营,由一沙门任"知墅","督农"而耕[49] 。天宝年间,茅山紫阳道观已把道观土地出租给徒众,"收纳苗子",以充斋粮[50] 。总之,中唐后长江下游地区地主田庄、别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为租佃经营,这一结论应当说是可信的。
中唐后,租佃制取代均田制成为封建生产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剥削形态,在当时应当说是一大进步。在均田制下,主要表现为劳役地租的剥削,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完全分离的,因而受到了强烈的超经济强制剥削。在租佃制下虽然也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但超经济的强制已大大松弛和弱化。地主放松了对农民人身的直接控制,土地经营采取分散的出租方式,主要侧重于产品地租的剥削。这样"生产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他为土地所有者的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已不再明显分开",他们"已经有了较大的活动余地,去获得时间来从事剩余劳动,这种劳动的产品,同满足他的最必不可少的需要的劳动产品一样,归他自己所有。这个形式也会使各个直接生产者的经济状态出现更大的差别。"[51] 可见在租佃制下,佃农对土地的附着性相对松弛,使其地位有所提高,他们有较多的时间去从事其它生产,这对于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唐后长江下游地区农业经济有了超迈前代的显著发展,这与当时租佃契约的关系的盛行和普及当有极大的关系。

注释
[1] 《册府元龟》卷495《邦计部·田制》。
[2] 《全唐文》卷465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3] 《全唐文》卷169狄人杰《乞免民租疏》。
[4] 《全唐文》卷478杨凭《唐庐州刺史本州团练使罗珦德政碑》。
[5] 《全唐文》卷713刘允文《苏州新开常熟塘碑铭》。
[6] 《册府元龟》卷474《台省部·奏议六》。
[7] 《全唐文》卷731贾餗《赞皇公李德裕德政碑》。
[8] 《樊川文集》卷14《崔公行状》。
[9] 《唐大诏令集》卷117《遣使宣抚诸道诏》。
[10]  据《太平广记》卷453王生条载,建中初,南迁杭州的王生在江东置有"田地物产",这说明南迁的士大夫在南方多购有田产。
[11]  参见韦庄《官庄》诗,《全唐诗》卷697。
[12] 《太平广记》卷420《陶岘》条引《甘泽谣》。
[13]  参见《昼上人集》卷3《同李侍御萼李判官集陆处士羽新宅》等记载。
[14] 《全唐文》卷794孙樵《兴元新路记》。
[15] 《唐语林》卷7。
[16] 《南部新书》辛卷。
[17] 《旧唐书》卷118《元载传》。
[18]  据《嘉泰吴兴志》卷19《桥梁》载:"观卞桥,在(长兴)县东陆汇,唐陆龟蒙别业也,以其诗有’最爱卞峰颜色好,晚云才散便当门’,故名。"
[19]  参见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第2423~2424页。
[20]  参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1123页。
[21] 《玄怪录》卷1《张老》。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41页。
[23] 《文献通考》卷3《田赋三》。
[24] 《北梦琐言》卷3《不肖子三变》。
[25] 《太平广记》卷436《卢从事》条引《河东记》。
[26] 《咸淳毗陵志》卷30,《太平广记》卷117《孙泰》条。
[27]  关于唐代寄庄户,请参阅张泽咸先生《唐代的寄庄户》一文,《文史》第5辑。
[28] 《樊川文集》卷2。
[29] 《太平广记》卷172《孟简》条引《逸史》。
[30] 《全唐文》卷504权德舆《湖州武康丞许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
[31] 《旧唐书》卷147《杜佑传》附《杜式方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