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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敦煌寺院土地占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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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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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安国寺一座园林,经常被官府用来招待宾客,《归义军衙内酒破历》[36]载:“同日,城南园看南山酒一角”,“廿二日,城南园设甘州使酒一瓮”,“城南园设工匠酒一瓮”,“南园看南山酒二斗五升”,“东园看于阗使及南山酒一斗”,东园是净土寺的园地。南山、甘州使、于阗使都是来自敦煌周边地区的外族使者,唐后期五代归义军政权与周边各政权进行频繁的外交活动,敦煌经常接待四围各少数民族的来访者,寺院的园林就成为主要的活动场所。 唐五代敦煌地区寺院庄园的规模无法与中原寺院庄园相比。唐代中原寺院经济相当发达,“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非少。”[37]少林柏谷庄得太宗李世民“赐地四十顷,水碾一具”。[38]越州阿育王寺有田十顷,“真陆水膏腴之沃壤”。[39]陇州大像寺“管庄大小七所,都辖地总五十三顷五十六亩三角荒熟并柴浪等”。[40]山东长白山礼泉寺有“庄园十五所”[41]之多。敦煌寺院地产规模从前面所分析的龙兴寺、净土寺等寺地产数额来看大约为几顷,远远不及中原其他地区寺院的地产规模。这与敦煌绿洲生态环境以及当地的社会背景大为相关,绿洲周围为荒漠环绕,耕地资源仅限于绿洲地区,以古代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还无法进行荒漠的人工绿洲化建设,再加上世族大地产占有制的不断延续,可供再分配的耕地资源十分有限,在唐后期五代的文书中很少见到世俗官僚地主赏赐、施舍土地给寺院。晚唐五代敦煌寺院主要依靠僧人私产的施人及购买等方式扩大地产规模。但寺院庄园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基本相似。庄园中一般发展多种经营,进行劳动分工,田庄主要生产粮食为主,同时进行碾砲和油梁等农产品加工,“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廪、碾皑,仓库盈满。”[42]园林中“果菜丰蔚,林木扶疏”,有梨、枣、桃、杏等果品,亦有栝、柏、松、椿……翠竹香草等草木。[43]敦煌文书《降魔变文》载寺院园地“竹林非常蓊蔚。三春九夏,物色芳菲。冬际秋初,残花蓊欎。草青青而吐绿,花照灼而开红。千种池亭,万般果药,香芬芬而扑鼻,鸟噪咕而和鸣。”[44]既具有经济意义又产生重要的生态效应。地主土地占有形式主要是依靠奴役和剥削生产者的剩余劳动为主。八到九世纪寺户制风行时,寺户作为寺院主要的劳动力,对寺院有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寺户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割开来,这种制度极其不利于个体经营的发展。到归义军时期寺院主要通过租佃和雇佣使生产者与经营者发生关系,虽然佃人和雇工依然对寺院存在一定的依附,但已经不是那种全面的人身依附、土地依附和法律依附。 注释: ①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书真迹释录》3辑,527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以下简称《释录》)。 ②《释录》3辑,328—332页。 ③《释录》3辑,345页。 ④《释录》3辑,347-366页。 ⑤《释录》3辑,398-399页。 ⑥《释录》2辑,486页。 ⑦《释录》1辑,133—134页。 ⑧《释录》3辑,440页。 ⑨《释录》3辑,130页。 ⑩《释录》3辑,136页。 ⑾《释录》3辑,565页。 ⑿《释录》3辑,532-533页。 ⒀《释录》3辑,296页。 ⒁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192页,中华书局,1987年。 ⒂谢氏以亩产0.5石计,此产量偏低。敦煌是灌溉农业,其平均产量应不低于1石。 ⒃《释录》4辑,158页。 ⒄《唐六典·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 ⒅《唐大诏令集》卷110,《唐会要·祠部郎中员外郎》 ⒆《释录》2辑,459页。 ⒇《释录》3辑,108页。 [21]《释录》3辑,222页。 [22]《释录》3辑,476页。 [23]《释录》3辑,416、417页。 [24]《释录》3辑,233页。 [25]《释录》3辑,205页。 [26]《释录》3辑,339页。 [27]《释录》3辑,177页。 [28]《释录》3辑,169—171页。 [29]《释录》4辑,158页。 [30]《释录》3辑,224-226页。 [31]《释录》3辑,544-545页。 [32]《释录》3辑,547—548页。 [33]《释录》3辑,546页。 [34]《释录》3辑,306页。 [35]《释录》3辑,326页。 [36]《释录》3辑,272、273、276页。 [37]《旧唐书》卷89,《狄仁杰传》。 [38]《金石萃编》卷74(77),《少林寺碑》。 [39]《金石萃编》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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