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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 的重新审视

时间:2009-7-24 13:53:11  来源:不详
云:“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据此,“宫市”事务似最早应由金部主持,但他书记载金部郎中职掌均不见有“宫市”一职。[9]是否是将“官市”误传抄为“宫市”?没有其它佐证,无法判定。亦可能修史者以为金部掌管库藏出纳,“宫市”自然归其所掌?只能存疑。
综上,开元年间,为内廷供应所需直接到(主要是京城)市场采购任务,由京兆府(可能由长安尉主知)负责,但其时是否已称之为“宫市”,除《广异记》外,并无其他佐证;天宝时,杨国忠以使职掌领“宫市”,但其中原委仍需澄清;代宗时,“宫市”已引起民怨,“宫市”使职应已转至宦官掌领,但何人主知,所领何职,惜史无明文;德宗贞元时,已有明确记载“宫中有要市外物”不再循府县供送旧制,而以宦官为使,称“宫市”,因为害甚剧,成为受到朝野抨击最为猛烈的弊政之一。
外臣如何主持“宫市”,又如何转到宦官手中,以及“宫市”的出现与内廷供应体制变化的关系,其中仍有未明之处若干。 




[1]《顺宗实录》,《丛书集成初编》第383册,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5页。
[2]《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江苏广陵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36页上。
[3]《元白诗笺证稿·卖炭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51、248页。
[4]《太平广记》卷331“薛矜”条引,第7册,中华书局,1961年,第2627页,。
[5]龚昭民《唐代的“宫市”》,《中学历史教学》1987年第1期;张艳云《唐代“宫市”考》陕西师大学报1989年第3期;元峻《宫市的另一种含义——读两唐书偶记》,《平准学刊》4(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岳纯之《唐代宫市略说》,《文献》1992年第1期;李东《唐代“宫市”之补正》,《安徽史学》1986年第3期等,都据《广异记》这条材料而主张“开元说”。
[6]《文苑英华》第5册,中华书局,1966年,第3838-3839页。
[7]《太平广记》卷331“薛矜”条引,第7册,中华书局,1961年,第2627页。
[8]王应麟《玉海》卷57《艺文》载:“唐顾况有戴氏广异记序戴孚二十卷”(第2册,台北:大化书局合璧本,第1142页)。戴孚于至德初(至德共二年,756-757年)登第初入仕,57岁死于饶州录事参军任上。
[9]《新唐书》卷46《百官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旧唐书》、《唐六典》、《通典》等书都没有金部掌“宫市”的记载。

二 杨国忠领使“宫市”始末
     
    “宫市”有使,始于杨国忠,但外臣执掌内廷采购事宜,并非始自“宫市使”设置之时。
唐前期,内廷所需基本是供送制。供送物品的来源,一是诸司供给,由司农寺、少府寺、太府寺、太仆寺、将作监等负责;二是诸方贡献,有来自地方诸州,有来自戚属百官;还有一部分是自供。[1]殿中省负责御物的管理支配。[2]一部分供送内中物品需在京城就地采办,采办有两种方式:一是临时所需,即时采买;[3]二是配户和市,由京兆府属官主知。[4]《广异记》所云长安尉主知“宫市”,与裴耀卿废配户和市旧法,两者时间一为开元初,一为开元中,前后相继,但是否有直接关系却不甚明了。[5]
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文化的繁荣,使内廷对市场的需求极为迫切,与市场的联系更加广泛,内廷人数的增加,更加大了对市场的需求量。[6]与这种大趋势相适应的是,政府供给系统中市场采购比重逐渐增加。财政体制的变革,财政系统的使职化,内财政内廷市场采购份额逐渐加大,原有供送系统在人员和经费已不能满足宫内的即时需要[7],城市商品经济日趋活跃,这正是“宫市”置使、权限扩增、人选趋重的主要原因。
不经由寺监或府县供送系统,而由内廷委派专人负责到京城市场采购,始自杨国忠,但初领使职,并非称“宫市使”。
据前引洪氏《容斋续笔》载,天宝时,杨国忠以宰相领“宫市”使,是为“宫市”之始,后人似未提出异议。但该书前已罗列杨国忠拜相前职衔,任御史大夫时已领“宫市”,而后语“宫市之事,咸谓起于徳宗贞元,不知天宝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显然与史实并不相符,知洪氏考证仍未详尽。
《旧唐书》卷106《杨国忠传》载:“上春秋髙,意有所爱恶,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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