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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 的重新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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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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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1956年。 [9]《资治通鉴》卷215“天宝四载”末条。 [10]《唐会要》卷59“出纳使”,第10册,第1024页。《册府元龟》卷483《总序》载,开元二十六年,以“侍御史杨慎矜充太府出纳使”;天宝四载,又“以殿中侍御史杨钊充司农出纳钱物使”(第6册,第5769页)。《资治通鉴》卷215“天宝六载十一月”条载,李林甫引(杨国忠)为援,擢为御史,作者显然推定杨国忠任职御史应在天宝六载。同书卷216“天宝七载六月”条,杨国忠已任度支郎中兼侍御史,岁中又加领15使,当月迁给事中兼御史中丞,注云:“杨国忠兼侍御史,在六载、七载之间”),大约在天宝六载十一月以后,七载六月以前。但其他书记载有出入,现综合各书考察。 [11]《唐会要》卷59“铸钱使”条,第10册,第1022页。 [12]《资治通鉴》卷215“天宝四载冬十月”条。 [13]《资治通鉴》卷215“天宝六载十一月”条载“李林甫屡起大狱,别置推事院于长安。以杨钊有掖庭之亲,出入禁闼所言多听,乃引以为御史。” [14]《唐会要》卷59“出纳使”,第10册,第1024页。 [15]《资治通鉴》卷216“天宝七载六月”条。 [16]《旧唐书》卷106《杨国忠传》。 [17]《资治通鉴》卷216“玄宗天宝八载二月”注。 [18]当时王鉷和杨国忠并掌财政,杨国忠“以椒房之亲出入中禁”,所以,内廷及府藏出纳(包括“内中市买”)王鉷并未染指,二者的冲突势不可免。杨国忠在王鉷失宠到贬死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19]关于内、外财政系统及变化,请参见注①所列诸文和李锦绣《唐代财政史》下卷第一分册第四章“理财的内诸司”。 [20]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下卷,第1064页。 [21]《资治通鉴》卷228“德宗建中四年十月丁未”条“琼林、大盈二库”注:“玄宗时王鉷为户口色役使,征剥财货,毎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入百宝大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则玄宗时已有大盈库。陆贽谏帝曰:琼林、大盈,自古悉无其制,传诸耆旧之说,皆云创自开元,聚敛之臣,贪权饰巧求媚,乃言:‘郡国贡献,所合区分。赋税当委于有司,以给经用;贡献宜归于天子,以奉私求。玄宗悦之,新置是二库,荡心侈欲,萌祸于兹。迨乎失邦,终以饵冦。则库始于玄宗明矣。宋白曰:大盈库,内库也,以中人主之。至徳中,第五琦始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库,天子以出纳为便,故不复出。”大盈库主要收纳钱帛丝布,琼林库主要收纳金银珠宝及器皿。关于库藏内容,详见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第139页,三秦出版社,1990年;杜文玉《唐代内诸司使考略》,《陕西师大学报》1999年第3期。但玄宗时,琼林、大盈二库具体由谁主知,不详。 [22]《旧唐书》卷106《李林甫传》。 [23]即吴丽娱所指的“皇帝私人”性质,参见《试析刘晏理财的宫廷背景——兼论唐后期财政使职与宦官的关系》(《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 [24]《新唐书》卷207《宦者上》载:“当是时,宇文融、李林甫、盖嘉运、韦坚、杨愼矜、王鉷、杨国忠、安禄山、安思顺、高仙芝等,虽以才宠进,然皆厚结力士,故能踵至将相。自余承风附会不可计,皆得所欲。”厚结宦官,加上后宫内助,杨国忠自然比其他人更有优势。
三 宦官掌领“宫市”始末 《南部新书》乙云:“开元天宝间有内三司,置于禁中,内职有权要者掌之,天下财谷著之簿间,毫发无隐。”[1]是时是否已设内三司,尚未见到其他史料佐证,但内库规模扩大,内财政系统逐渐形成,宦官逐渐控制内财政权已是趋势所然。 安史之乱是促成“宫市”由外臣转移到宦官手中的关键事件。 第五琦是内库财政权由外官转到内臣手中的第二位关键人物。 自肃宗起,宦官已经控制了内廷,外吏逐渐不能“与闻禁中事”,又没有再出现杨国忠这样具有“椒房之亲”身份的外官,内廷供购也就成为外吏不能与闻的“禁中事”之一了。 如以《南部新书》为据,则代宗时宦官已领“宫市”;如以《资治通鉴》为据,德宗贞元中,宦官始领“宫市使”;如以《顺宗实录》为据,德宗贞元末,才由宦官领“宫市使”。今人讨论“宫市”问题,未见提出异议。[2]追踪史料,内中仍有蹊跷。 《旧唐书》卷118《杨炎传》载:“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扵左蔵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入,上下相辖,无失遗。及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京师多豪将,求取无节,琦不能禁,乃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内库,以中人主之意,天子以取给为便,故不复出。是以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蔵,有司不得窥其多少,国用不能计其嬴缩,殆二十年矣。中官以冗名持簿书,领其事者三百人,皆奉给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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