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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中若干问题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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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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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土而出的新兴的中外经济交流的中心。商税已达“市有千金之租”③的地步。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发展,使商税成为封建政府财政一大来源,以致甄琛将南方的商税和北方的田租户调相提并论。 和南方相比,西晋王朝崩溃后,北方的社会经济遭到巨大的挫折,但落后于汉族的内徙少数民族在汉族先进经济文化的影响下。在其建立政权前或建立政权后不久一波接一波地相 ———————— ① 《晋书》卷27《五行志》。 ② 《隋书》卷30《地理志》。 ③ 《艺文类聚》卷52《广州刺史欧阳頠德政碑》。 继由游牧或半农半牧转向了农业定居,均田制度正是其反映,又促进了这种转化。均田制度的推行标志着北方又成为小农经济的一统天下,社会经济恢复,且略有发展,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也踏上了秦汉以来的轨道。洛阳大市周回八里,按行业分类,有通商、达货、调音、乐律、退酤、治觞、慈孝、奉终、准财、金肆等十个大商业区;城东有洛阳小市专卖南方水产,还有一个马市,城南四通市卖本地水产。在洛阳的市场里,吃、穿、戴、用、玩乐之物,婚丧喜庆所需物品,还有天下难得之货,应有尽有,南北口味色色俱备,可以尽情享乐游玩。在洛阳的市场里, “多诸工商货殖之民,千金比屋,层楼对出,重门启扇,阁道交通,迭相临望。金银锦绣,奴婢缇衣,五味八珍,仆隶毕口”。①丝绸之路在此情况下也大有发展:“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欢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②洛阳已成为世界上少见的国际大都会。周齐对峙时,北齐公开卖官,结果“州县职司,多出富商大贾”③。表明此时富商大贾多如过江之鲫,它从一个侧面说明此时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同样不可轻视。 《史记·货殖列传》说,在西汉商品经济鼎盛时期,在通都大邑中,若一年内粜粟千钟(一钟合6.4石),或卖帛絮细布千钧(一钧等于30斤)之类者,便是富等公侯的大商人。许多学者认为这个数量不小了。但南朝周朗说: 凡自淮以北,万匹为市;从江以南,千斛为货,亦不患其难也。今且听市至千钱以还者用钱.余皆用绢布及米④。 沈约说的稍有不同,是“千匹为货”, “万斛为市”⑤。刘宋时,上等好布每匹为五六百 ———————— ① 《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 ② 《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 ③ 《北齐书》卷8《后主传》。 ④ 《宋书》卷82《周朗传》。 ⑤ 《宋书》卷56史论。 文,但在周朗等人眼中,这是小买卖,可以用钱,大买卖则必须千匹万斛或万匹千斛,而且“不患其难也”。南齐时,上等好布的市场价是每匹百余文钱,米的市场价是每石20余文。永明五年(487年)、六年间,封建政府动用府库中10 060万或10 160万钱和市,只采购当地出产的粮食、布帛和土特产,在三吴和建康只采购粮食和布帛,便用去7 110万左右。进展相当顺利,“市朝晏逸,中外宁和”①。《洛阳伽蓝记》说,北方最著名的大商人叫刘宝,他的店铺遍及各地,盐和粟的价格由他一言而定。若非拥有难以计数的这两类商品,能如此吗?如此商品量和交易量,和西汉相比,又是如何? 《史记·货殖列传》说,在安邑有千树枣,江陵有千树橘,齐鲁有千亩桑者,便是富等公侯的大地主。因为这些都是可以投向市场,获利丰厚的商品。当时是否有这类地主,还是司马迁说这样干便可成为大财主,难以断言,但魏晋南北朝时期确实有。《齐民要术·种桑、柘》说,在河北,大地主们每年仅收干桑椹,多的达百余斛,少的也数十斛,其拥有的桑田就接近千亩了。《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注引《襄阳记》载,丹阳太守李衡在其老家便有“甘桔[橘]千株”,“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宋书·孔灵符传》载,他有“果园九处”。谢灵运《山居赋》说,仅始宁山墅,他便有“北山二园,南山三苑,百果备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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