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谈两汉文化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
两汉的沙尘暴记录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
两汉时期新疆的经济开发
两汉北部边防若干问题之
两汉流民问题初探
论两汉赐爵制度的历史演
两汉时期“梁宋”地区的
最新热门    
 
论两汉乡村社会中的里社

时间:2009-7-24 13:53:27  来源:不详
;《居廷汉简甲乙编》二五四·一.
    ③  《居廷汉简甲乙编》六三·三四。
④  《居廷汉简甲乙编》三二·一六.
 
两汉时代,社祭之后的宴饮娱乐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几乎成了乡村社会中最盛大的公众性节日。《太平御览》卷五八四引《淮南子》曰:“夫穷乡之社,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常试为之击建鼓,撞巨钟,乃始知夫瓮瓶之足羞也。”《盐铁论·散不足》所记更是如此:“今富者祈名岳,望山川,椎牛击鼓,戏倡舞象;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羊杀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卫保散腊,倾盖社场。”
 
社祭宴乐的本源是社祭时的娱神,祭神时以歌乐相娱,由来已久。《吕氏春秋·古乐》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周礼·春官宗伯篇章》:“凡国祈年于田祖……击土鼓,以乐田峻。”即是这一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到了两汉时代,随着土地神地位的下降,作为娱神的宴乐渐渐从祭神中分化了出来,越来越摆脱了社祭的宗教气氛,而成为比较单纯的节庆娱乐。对此,我们在《三国志·魏书·王修传》中可以读到一点信息,其传云:“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邻里因王修为其母哀,以至罢社,不正说明了社日之社祭已变得无足轻重,而社日的宴乐已成为主要内容了吗?如果社祭仍然庄严肃穆,那么,社里之人就没有必要为王修之哀而罢社,也不敢为王修之哀而罢社,只有社日成为宴乐节庆,才有可能也有必要为王修之哀而罢社。
 
实际上,这一社日宴乐节庆化的趋势一直在发展中,到代达到顶点。杜甫的“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张[虫+宾]的“桑拓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写尽社日之宴乐气氛。
 
除了春秋两社的社祭及相随而来的宴乐外,社作为一方土地之神主,还接受着其他许许多多的祈禳行为。
 
早在汉代以前,社的灵性就被不断延伸,凡遇大事,几乎都要祀之于社。日蚀、火灾要祭社①,出兵出军要祭社②,春蒐、秋弥也要贡献禽获于社③。至两汉时代,随着官方社稷即州社、县社与乡间里社的分化,其社稷之外的功能也开始发生分化。上述功能在官方之社中依然存续,而在乡里之社,则已渐渐被人淡忘,除非遇到举国一致的祈禳,官社与乡里之社之间难有共同的祈禳活动。《春秋繁露》记有这种共同的祈禳活动,卷十六《止雨》云:“雨太多……令县、乡、里皆归社下。”同卷《求雨》:“春早求雨,令县邑以水日令民祷社稷山川。……凿社通之于间外之沟。”但这种活动比较少见。可以说,在两汉时代,社已完全成为人格化的神,成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而又可以接近的社神、社鬼、社狐,被人们的敬重已不如畏慎.《史记·陈涉世家》记陈涉要起兵时云:“又间令吴广之次近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呜呼曰:‘大楚兴,陈胜王。’”这是借社狐之神灵,树立威望,所以“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社狐神性如此,在人们心目中。社鬼、社神更是能让人敬畏,人们往往在它们这儿许愿、发誓、禳灾。王莽政权将颓时,也曾祈灵于社鬼。《汉书·王莽传》云:“(王莽)遣使者分赦城中诸狱囚徒,皆援兵,杀豬饮其血,与誓曰:‘有不为新室者,社鬼记之!’”《太平御览》卷五三二还记有两件轶事。所引《述异记》记曰:“庾邈与女子郭凝通,诣社约不二心,俱不婚聘。经二年,凝忽暴亡,邈出见,疑云:‘前北村还遇强梁,抽刀见逼,惧死从之,不能守节,为社神所责,心痛而绝。”所引应璩《与阴夏书》曰:“从田来,见南野之中有徒步之士。怪而问之,乃知郎中顷有微疴,告祠社神,将以祈福。闻之怅然,以增叹息。灵社高树,能有灵应哉?”由此可见社神与社鬼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如《左传·庄公二十五年》曰:“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此类记载又见于《左传·庄公三十年》、《文公十五年》、《昭公十七年》等。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