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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汉乡村社会中的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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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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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交易,这样,社神的地位开始下落。两汉时代也是如此。《后汉书·费长房传》记长房学道返家后,“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或在它坐,独自恚怒,人问其故,曰:‘吾责鬼魅之犯法者耳”。又记道:“长房曾与人共行,见一书生黄巾被裘,无鞍骑马,下而叩头。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人问其故,长房曰:‘此狸也,盗社公马耳。,”以费长房这样一个半路出家、学道不成的半仙便可“驱使社公”,已属不幸,连区区狸魅也可盗取社公坐骑,社公在民众信仰中地位的下降,由此可见。 魏晋以后,土地神的地位继续下降。《古小说钩沉》辑《幽明录》云:“巴丘县有巫师舒礼,晋永昌元年病死复活,云死时土地神将送诣太山。”一个巫师死后,竟要劳土地神送往太山,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在两汉时代,由于土地神地位之下降,它已不是唯一的社祭对象,各地的民间有选择地把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作为社祭对象,或配祀社神,或直接为其立社。前者如陈平“少为社下宰,今民祀其位”①;孔融为北海相时,“郡人甄子然、临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太平御览》卷五三《社稷》引《陈留风俗传》。 乃命配食县社”①。后者如栾布、石庆,均被一方百姓立社祭祀。《汉书·栾布传》曰:“吴楚反时,以功封为郃侯,复为燕相。燕齐之间皆为立社,号曰栾公社。”《汉书·叙传下》记道:“庆社于齐,不言动民。”注引邓展曰:“庆为齐相,齐为立社也。” 不过,我们还必须看到,土地神尽管地位式微,但作为一方土地之主,他在百姓中的地位还是无法替代的。两汉时代,人们仍然普遍地认为,社神是保佑一方平安、福佑一社百姓之神,人们对其仍是敬重虔诚的。由蔡邕所作《陈留东昏库上里社碑》铭文,我们可以找到这种心态,铭文曰: 惟斯库上里,古阳武之户牖乡也。秦时有池子华为丞相。汉兴,陈平由此神宰,遂相高祖,克定天下,为右丞相。孝平之世,虞延为太尉。延熹中,平曾孙放为尚书令。以宰相继踵,咸出斯里。虽有积德修身之政,亦斯社所相。乃树碑颂之。②“斯社所相”,是立碑的主要原因。山东省博物馆藏有东汉灵帝熹平五年所立梧台里社碑之碑额,铭文内容亦当如之。 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后汉书·孔融传》。 ② 《太平御览》卷五三二。 二、 社祭的功能 如前所述,社祭本是原始土地崇拜。其基本功能则是报功与祈年,如《诗经·小雅·甫田》所咏: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 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至汉代,这一功能仍然是社祭的基本功能。每年仲春有春社,主祈年;仲秋有秋社,主报功。 春社与秋社是一年之中常规性的两次社祭,《太平御览》卷五三二引《礼记·月令》云:“仲春择元日,命人社。”其注曰:“为祀社稷也,春事兴,故祭之,祈农祥。元日,谓迎春分前后戊日。元,吉也。”同上书引《礼记·月令》又云:“仲秋择元日,命人社。”注曰:“赛秋成也,元日,谓迎秋前后戊日。”李悝在计算农家一年支出时也言:“社闾尝新,春秋之祠。”这儿的“春秋之祠”就是春社与秋社。 西汉前期,似乎只有春社而无秋社。《史记·封禅书》记道:“高祖初起,祷丰扮榆社。”《集解》引张晏曰:“扮,白榆也,社在丰东北十五里。或曰:‘扮榆,乡名,高祖里社也。’”《封禅书》又记道:“后四岁,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丰谨治扮榆社,常以四时春以羊彘祠之。”这里有四时之祠,有春祠。四时之祠当时通行两汉时期,直到东汉末崔实的《政论》中还有“四时祠祀,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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