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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商品经济与农民生活消费的变化

时间:2009-7-24 13:53:37  来源:不详
    秦汉时期,在商品经济与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农民的生活消费结构有所改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有些富农之家在满足生存消费的基础上,对发展消费、享受消费有所追求。但是,仅认识这些是不够的,有必要对当时农民生活消费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作一简略申述。

    1、农民消费水平仍然较低,与其他阶层的高消费形成鲜明的反差。

    收入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消费水平的高低。秦汉时代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极大,基础又薄弱,一个成年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净产值和提供商品数量都不高,同时官府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故见农民全年的经济收入仍不高。农民的所有收入不可能完全用于生活消费,必须留有一部分投资生产(如种子、农具、耕牛等)。这样,即使乡村农民和城市平民有同等的经济收入,可以用于消费的部分也比城市平民的少,反映在消费水平比城市平民的更低。汉代农民低收入、低消费与权贵、地主、豪富的高收入、高消费形成了鲜明对比。史载:“公卿积亿万,大夫积千金。士积百金,利己并财以聚;百姓寒苦,流离于路”[32];“富者累钜万,而贫者食糟糠”[33];“百姓贫陋困穷,而私家累万金”[34];富商“衣必文采,食必梁肉”,而农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35];地主之家“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醇之酎,败而不可饮”,“荣乐过于封君”[36];而农民“食草莱之实”[37]、“被穿帷败,寄死不敛”[38]。可见,与权贵豪门相比,农民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相差悬殊。正如王充在《论衡·别通篇》中所说的贫富对比:“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为内,内中所有,柙匮所羸,缣布丝绵也。贫人之宅,亦以一丈为内,内中空虚,徒四壁立,故名曰贫。”总之,虽然当时富农消费水平稍好些,毕竟人数不多,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农、贫农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水平都较低,与权贵、地主、豪富等其他阶层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呈现出消费水平贫富分化的趋势。这种分化趋势不利于消费关系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多数农民长期处于赤贫状态,影响了消费需求量的增长,造成拉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同时给农民的社会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极大地影响了当时社会的和谐发展。

    2、商品性消费的比重增加

    早在先秦时,农民的生活消费以自给性为主,只有食盐、铁器等通过市场交易所得。至秦汉时则不然。商品经济有进一步的发展,市场上商品种类丰富多样,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中货币收入得到一定量增长,提高了他们的可支付消费能力,促使自给性消费缩减,而商品性消费的比重有所增加。

    消费是金钱能力的象征,农民想尽办法增加货币收入,或增加家庭纺织业,或者做生意,或者出外做雇工等,目的是提高消费的支付能力。如广汉郡姜诗家,其妻“昼夜纺绩”出售,以“市珍羞”养姑母[39]。随着货币收入的增加,农民追求更多消费品,而且消费品趋于商品化,这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结果。秦汉时期,基本生活品逐渐在市场上随处可见,“有屠沽,沽酒市脯鱼盐”。[40]农民所需要的“养生”、“送死”消费品,除了自给以外,只要有货币支付能力都可以通过市场上交换所得。例如:在饮食、衣着方面,可以取足于商品市场。据载:樊哙曾以“屠狗为事”[41],灌婴在睢阳市上“贩缯”[42],刘秀在宛城“卖谷”[43],赵歧在北海市贩卖“胡饼”[44]等,他们所经营的都是人们最基本的衣食消费品。又如《盐铁论·散不足篇》所记载的当时仅仅市场上所出卖的熟食品就多种多样,如烤猪肉、韭菜炒鸡蛋、细切的狗肉、马肉、油炸的鱼、切好的肝、腌羊肉、冷酱鸡、马奶酒、驴肉干、美味胃脯、炖小鸡、雁肉汤、腌鲍鱼、甜瓠瓜、精熟的米饭等等。根据文献、考古资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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