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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农村集市及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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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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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产的粮食基本上仅足以糊口,难以向社会提供多少剩余产品,当时社会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繁荣的商品经济,而农民与市场的联系也无从谈起。据我的估算,从战国时起,粮食生产起码已部分地达到一家百亩(百步为亩的周亩)、亩产二石(大石)、“民食十五之谷”(即农民的食用大致占其生产的粮食的一半)的水平[2]。按《管子·揆度》的说法,在粮食生产做到“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的同时,纺织生产也可以做到到“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总之,当时已经能够向社会提供相当数量的剩余产品。战国时人是看到了这一点的,所以常提到“余粟”、“余食”和“余布”。如《孟子·滕文公下》说:“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管子·禁藏》说:“食民有率,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按照当时的生产水平,可以做到“国有余藏,民有余食”。《荀子·王制》指出,只要农业生产遵循自然规律,就能做到“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些“余粟”和“余布”是可以投放市场的,所以《管子》的作者要求进行调查,掌握可靠的数据: 某乡田若干?人事之准(按指消费标准)若干?谷重(谷价)若干?曰:某县之人若干?田若干?币(货币)若干而中用?谷重(谷价)若干而中币(货币)?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曰:某乡女胜事者终岁绩,其功业若干?以功业直时(时价)而櫎(估计,匡算)之,终岁,人已衣被之后,余衣若干?[3] 可见,农民经济由于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剩余产品,使它可能向市场提供相当数量的商品,这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和各项经济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 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小农经济产生了对市场新的需求,最明显的是对铁农具和耕牛的需求。战国以来,铁农具已经成为农民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管子·海王》:“今铁官之数曰……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管子·轻重乙》:“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鎒、一椎、一铚,然后成为农。”其中除了“椎”以外都是铁农具。到了汉代,铁农具更形重要。《盐铁论·水旱》:“农,天下之大业也;铁器,民之大用也。”《盐铁论·禁耕》:“铁器者,农夫之死(生)[士]也。”当春秋以前人们仍主要使用木质耒耜进行耕播时,农家自己就可以制造或修理这些农具,无须购买[4];而铁农具农家不能自己生产,非从市场购买不可。所以《盐铁论·本议》说:“盐铁,万民所戴仰而取给者也。”[5]这“万民”主要是农民。汉代农民生产所需的以铁器为主的农具基本上依靠市场供应,所以《盐铁论·本议》又说:“工不出则农用乖……农用乏则谷不殖。”“农用”就是农具。随着牛耕的推广,耕牛成为汉代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风俗通义》说:“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6]农家的耕牛也需要从市场购买。《汉书·循吏传·龚遂》载,汉宣帝时龚遂任渤海太守,“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刀佩犊?’”这一材料说明,农民所需耕牛一般是在市场上购买的,龚遂只是促进他们这样做罢了。从郫县出土的东汉残碑所反映的农村情况看,碑文记载的18户中,有地的15户,其中有牛的5户各1头,无牛的2户,未详的8户[7]。可见并非所有的农家都有牛。买不起牛的农家,也有租牛使用的。政府为了保证贫困农户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往往采取假贷耕牛,发放租牛费用等措施[8]。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购买或租用耕牛,以及购买铁农具的费用,是通过向市场出售部分农副产品来取得的。 还有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伴随着铁器牛耕推广而来的精耕细作技术的发展,农民在大田上要投入更多的劳动,这样,“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的情形就更显突出,只有“纷纷然与百工交易”[9]了。 总之,以铁农具和牛耕推广为标志的生产力的跃进,使小农与市场的联系,不但具备了必要性,而且具备了可能性,流通成为小农经济再生产的必有环节;加强与市场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是小农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但事情还有它的另一面,战国秦汉小农与市场的联系还有外加的、不得不然的因素在起作用。战国秦汉的小农经济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在国家经济、地主经济、小农经济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经济体系中运行的。在这个体系中,小农基本上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受到了小农与国家、地主、商人关系的制约,并由此表现出鲜明的特点。 例如,小农与市场的联系受到了封建国家赋税政策的影响,是十分明显和突出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为了豢养大批官吏和军队,需要征收赋税,而农民、尤其是自耕农是赋税的主要承担者。战国秦汉的赋税,除了实物以外,还要缴纳货币,而且货币税的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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