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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农村集市及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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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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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初学记》卷24引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亦云:“市,亦谓之市井。言人至市,有所鬻卖者,当於井上洗濯,令香洁,然后到市也。”谈到市与井的密切关系,但没有明确说“因市为井”。 [3] 顾关元:《市井、市肆、市楼》,《光明日报》1997年5月27日。 [4] 《后汉书·循吏列传》李贤注引《风俗通义》引。东汉何休《公羊解诂》“宣公十五年”所说略同。这种说法后来又被加以推衍。如《法言义疏》卷2引《陈氏立公羊传宣公篇义疏》云:“因井为市,盖始于三代以前。初作井田时,民情俭朴,无非寻常日用,故于井田间交易,非谓汲水之井也。后世渐趋於文,百货交易,必於都会聚集之所,因亦谓之市井。” [5] 上引《孟子》“在国曰市井之臣……”的“市井”,也是城市的泛称,而不是单指城市的市场。 [6] 《中国古代的市、和市井市肆》,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7] 按,市最初不一定有固定的场所,故曰“买卖所之也”。《太平御览》卷191引作“买卖之所”,非。徐笺:“盖古之为市,聚散有常,交易而退,故曰买卖所之;非如世俗之店铺也。今之墟集,犹存古意。”这样看,《说文》把解释为“市有垣”是错误的,这已是后世的制度。国市形成后,仍然在相当时期内保存定期聚散的特点。 [8] 《摹庐藏陶捃存》,30,“大市中四井器陶盖”。齐鲁书社,1983年。 [9] 考古发掘的雍城市场位于雍城后部,面积近三万平方米,四周有土围墙,呈方形,南北宽160米,东西长180米,四面墙中部各井市门一座,围墙内是封闭的露天市场。见《秦古雍城发现市场和街道遗址》,人民日报1986年5月21日第3版;《中国历史学年鉴(1987)》“凤翔发现秦都雍城市场和街道遗址”。 [10] 参见拙著《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 战国秦汉农民与市场联系的两重性 农村集市是农民与市场联系的一种途径和方式。战国秦汉农民与市场的联系是相当广泛的。当时,即使是强调自给,主张君臣并耕,反对商业欺诈向的农家许行之徒,他们从政府那里领取了小块土地,自己种粟、织褐,解决基本的衣食问题,并从事“捆屦织席”等副业生产,但仍然要出卖部分粮食,换取铁农具、铁锅、陶甑和素冠。一般的农民更是“纷纷然与百工交易”[1]。农民与手工业者和商人之间的这种交换,孟子称之为“通功易事”,《管子》称之为“交能易作”(《治国》)。与市场的联系遍及农民的各个阶层。贫苦农民、雇农、更多依靠粮食以外的园艺作物、经济作物或某种副业为生的农民,对市场的依赖比自耕农相对更大些。影响所及,甚至出现了持久的“弃本逐末”的浪潮。这些都是春秋末年以后出现的普遍的带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社会经济现象。 本文不打算也不可能系统论述战国秦汉农民与市场的各个方面,在这里只想指出这种联系所具有的两重性:一方面,它是小农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从这角度看,农民与市场的联系是主动的,是有利于小农经济自身发展的;另一方面,它又是在小农受国家、地主、商人层层压迫的条件下被畸形地强化的,从这角度看,农民与市场的联系是被动的、不得已的,对小农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损害。 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对小农经济发展的影响,有两件事特别重要。在生产关系方面,农民由各级贵族的臣属变成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不但在政治上摆脱了对领主贵族的人身隶属关系,而且在经济上脱离了对贵族领地这样的封闭的经济共同体的从属地位,以独立生产者的姿态直接面对市场。农民经济再生产不能自我满足的需要,以前可以通过农村公社或贵族领地内部的劳动互助和互通有无来解决,现在只能求之于市场了。这是小农经济不得不与市场发生关系的内在依据之一。在生产力方面,春秋战国以来铁农具的普及和牛耕的逐步推广,不但大大提高小农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增强其向市场提供商品的能力,而且造成了小农对市场供应的某些生产资料的依赖,小农经济已经不能单纯依靠自我补偿来完成其经济的再生产了。这是小农经济不得不与市场发生关系的另一内在依据。 春秋战国铁器牛耕推广导致的生产力巨大发展,这是所有研究者所公认的,但人们囿于晁错“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的话,对战国秦汉粮食亩产和劳动生产率所达到的水平往往估计不足。如果晁错说的是普遍情况,战国秦汉农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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