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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豪民与乡里政权

时间:2009-7-24 13:53:47  来源:不详
7人,合计不满《集簿》的“乡百七十”(注:简文“乡百七十”后缺一字,但从后文“乡三老百七十人”来看,此乡数不误。),说明个别的乡既未设“乡有秩”,亦未设“乡啬夫”,或以乡佐代理,亦未可知。游徼也非每乡一人,简文仅82人,或者一名游徼兼管数乡,因无直接证据,只能存疑。三、每县的辖乡数不能笼统地按平均数值去理解,因聚落、人口的多少,乡的设置参差不齐,《续汉书·百官志》所云“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只是一个大概的规定或推算,而非最多以四乡为极限。据笔者统计,东海郡各县辖乡数少则1乡,多则14 乡。四、按尹湾简,“里二千五百卅四”,每乡平均管辖18个里,大概每乡辖里数在同一个郡或县亦存在较大差别,不能按大、中、小县一概论之。
    豪民势力在乡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直接参掌乡里政权。
    乡官大多有位无禄,有秩、啬夫、游徼等虽为郡县属吏出任,但却“职斯禄薄”,斗食而已。惟其如此,乡以下职务一般为士人所不齿。如郑玄“少为乡啬夫,得休归,常诣学官,不乐为吏”,后“遂造太学受业”(注:《后汉书·郑玄传》。)。但乡官毕竟是广大农村的头面人物,众望所归,还有机会迁升为郡县属吏,乃至地方长吏,故也不失为豪民从政之一途。但由于正史所收传记人物,无非帝王将相,对其履历于“正途”之外又往往缺笔,这就为我们查证豪民出任乡官的事实造成极大困难。汉代以“孝”治天下,“孝”在以宗法血缘为核心的村社组织中具有极强的凝聚作用,故汉政府对“掌教化”的三老非常重视。刘邦早在即位的次年就下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注:《汉书·高帝纪》。)三老既为民师,左右乡党舆论,对“乡举里选”的察举、征辟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因此致仕的官僚(蜕变为豪民)、儒士、豪民多出任乡、县三老,如武帝朝的绣衣御史王翁孺解职后为魏郡元城委粟里三老(注:《汉书·后元传》。);出身世代豪吏的赵宽为浩亹三老(注:《东汉三老赵掾碑》,载《文物》1964年第5期。);南阳豪民地主樊重因“赈赡宗族,恩加乡闾”,被推为乡三老。三老虽无具体行政职责,但位尊身荣,豪民出任三老,便身价倍增,除享受免役、赏赐等特权外,也为本宗、本族营造出一个声威加于乡里的势力氛围。
    乡啬夫是豪民争仕的又一职务。乡啬夫虽贱为斗食,但掌握一乡的徭役摊派、赋税征收、监督户口等大权,直接决定着管内民户的命运,声威有时远在守令之上,如爰延任陈留外黄乡啬夫,“人但闻啬夫,不知郡县”(注:《汉书·爰延传》。)。乡啬夫还可迁为郡县属吏,经察举等途径成为国家正式命官,如鲍宣初为渤海高城县乡啬夫,“后为都尉太守功曹,举孝廉为郎”(注:《汉书·鲍宣传》。)。一代名臣张敞“本以乡有秩补太守卒史,察廉为甘泉仓长”(注:《汉书·张敞传》。)。其余如朱邑、第五伦、爰延、郑玄、郑宏等,均由乡啬夫起家。豪民从政,除赀选、察选及买爵贩官而外,也往往把啬夫作为仕进的跳板。他们从乡里政权入手,再出仕郡县右职,进而和士大夫集团结为一体,构筑起牢固的地方权力格局。我们从《隶释》所见碑文可知,东汉时期,郡县掾史基本为“乡里著姓”、“右姓”所把持,掾史的任用权在制度上职在郡守,而“三互法”却使郡县功曹成为实权人物,汝南太守“主画诺”,南阳太守“但坐啸”(注:《后汉书·党锢列传序》。)的谣言就一语破的。在此条件下,士族——豪民一体化的局面基本形成,仕进的途径虽然扩大,但仕进的覆盖范围却日趋狭窄,如山阳湖陆人度尚“家贫,不修学行,不为乡里所推举”(注:《后汉书·度尚传》。),而《续汉书》却说“尚少丧父,事母至孝,通《京氏易》、《古文尚书》,为吏清洁,有文武才略”(注:《八家后汉书辑注》。),则知他“不为乡里所推举”的根本原因乃“家贫”,而非“不修学行”。
    第二,经济上间接左右乡里政权。
    豪民在乡里的影响更以侵陵小民、广占田园、放债畜奴为烈,董仲舒的“限民名田疏”、师丹等人的“限田限奴议”都是针对豪富吏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注:《汉书·哀帝纪》。)而发;王莽的“王田私属”制也在官贵豪民的一片反对声中宣告破产;刘秀“度田”失败后,占田无限,更使得“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的问题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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