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華北或華南,三至六口之家佔最大多數,華北61.8%,華南68.4%,若連七八口合計,則分别佔76.7%和81.6%。一至二口略多於10%,九口以上的人家則不足一成。這批數據顯示近代我國家庭以一對夫婦及其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為主,外加父母,直系的祖孫三代同居為數亦不少;這範圍以外的家屬就罕見了。從卜凱教授調查的家庭親屬關係可以得到證明。[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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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Ibid,P.367 Tbl.4.
與卜凱同時,李景漢在河北定縣也從事農村家庭人口的分析,他調查5255個家庭,總人數30642人,平均每家5.84口。其家庭成員之多寡與人口關係見表一二。[100]

三至六口可能包括一個核心家庭,八口則含蓋父母、直系的三代同居。從家庭人口數的比例來看,這兩種家庭佔绝大多數,卜凱的資料大約八成,李景漢較低,也接近七成三。兩口之家可能多是無子女的夫婦,一并計算,則核心家庭與直系三代同居(主幹家庭)所佔比數,二氏的調查都超過百分之八十。已婚兄弟同居的家庭比率大概只有一成而已。這推测可以從家庭成員關係的分析得到充分的說明。
李景漢調查定縣五千餘家,其人口關係見下表。[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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