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四明是宋代明州的别稱,在南宋中期以後又稱慶元府,元代則稱慶元路,郡治在鄞縣,也就是後來的寧波。從北宋中葉以後,這裏的人文逐漸發達,到南宋時期,由於地近行都臨安,更是興盛,出了許多著名的官宦和學者。南宋中晚期,表演雜劇的伶人甚至嘲諷說,“滿朝朱紫貴,盡是四明人”(張端義《貴耳集》)。這些官宦、學者,不少住在明州郡城之中,有些已經居住了好幾個世代,建立起家族的基礎。[1]由於居處相近,他們來往密切,並且共同從事各種活動,共同關懷當地的社會,鄉曲義田的創設與經營便是這些活動之一。
宋代的義田,最出名的自然是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莊。不過以經濟互助為目標的義田,當時除了家族義莊外,還有其他類型,其中之一,以鄉里貧士與官宦的貧窮後人為主要濟助對象,是一種鄉里官宦、士人的組織而非家族組織。這一類型的義田,興起較晚,而以四明鄉曲義田最為有名,留下的資料也稍多。[2]明州的鄉曲義田,雖然不是以家族内部的互助為目的,卻是在當地幾個著名家族合作之下而創立、經營。後來此一義田的管理由民間轉移到學校,延續到元末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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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庚堯《南宋官户舆士人的城居》,《新史學》1.2(1990),頁133~188。
[2] 四明鄉曲義田所留下的資料雖然稍多,但仍有限,主要見於袁桷《延祐四明志》卷一四《學校考下·本路鄉曲義田莊條》。關於此一問題的研究,已有福澤與九郎《宋代鄉曲(鄉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頁41~51,但是可以發揮之處仍多。
以義為名的組織或設施,其出現可以追溯到宋代以前,到宋代以後,陸續增多,如義莊、義學、義役之類。南宋時人解釋這些詞彙中的“義”字說“與衆共之曰義”(洪邁《容齋随筆》卷八《人物以義為名條》),也就是這些活動都牽涉公衆的共同利益。公益施及的範圍自然因組織性質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有的可能比較具有普遍性,有的則以特定的人群為對象。對象雖然有廣狹之異,但是都是“與衆共之”,關懷到個人、家庭或團體以外的人群。四明鄉曲義田所協助的,固然只是明州地方上貧士與官宦的貧窮後人,而非當地所有的貧民,但是南宋時期士人階層比起北宋擴大了很多,加以明州文風發達,具有官宦身份的家庭不在少數,受益者當也不少。而推動這一項活動的明州士大夫,所以對義田濟助的對象有所限定,一方面自然是出於對本身所屬社會階層的特殊關心,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受到財力的限制,無法對地方上所有的貧民作經常性的救濟。追溯他們在義田组織成立之前的一些濟貧活動,並没有將一般的貧民排除在外。
探討四明鄉曲義田從士大夫倡設、成立、經營到移轄於學校的整個過程,一方面顯示了官宦、士人對本地公益的關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領導人物在地方上的聲望,有助於這一個組織的順利成立,而參與者關心地方公益的行為,又提高了他們家族或個人的社會聲望。而社會聲望所發揮的影響力,則應是此一義田在當地幾個名族不再合作經營後,仍能獲得支持,因而延續甚至擴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的目的,便是就家族合作、社會聲望與地方公益之間的關係,來觀察明州鄉曲義田的源起與演變。
二、緣由與設立
四明鄉曲義田所濟助的對象雖然和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莊不同,但是在名稱上和觀念上都受其影響。范氏義莊自北宋中葉創立以來,逐漸為人所倣效,至南宋時期,義莊的設置在社會上已漸普遍,[3]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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