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唐型”家庭結構
“唐型家庭”不但人口比漢型多,成員關係也遠較複雜,在唐代相當普遍,故名。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魏晉南北朝。
公元263年曹魏減蜀,合計兩國户口,每户平均5.75人,高於西漢末期一口左右。公元280年平吳之後,全國平均每户6.57口,比西漢末期增加1.7口(參見表一)。沈約《宋書·州郡志》據晉武帝太康、元康定户,以及其他地理書,全國總平均每户6.80口。[53]接近西晉初年的統計。如果根據上節簡牘家口人數分佈與漢代總平均户口數來比對,魏晉時期每户六七口者已相當普遍,八口的人口也不稀奇。這是否顯示核心家庭已漸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仰事父母、俯蓄妻子、包括直系三代的主幹家庭逐漸復興,而已婚兄弟同居的共祖家庭也逐漸抬頭呢?實情可能不這麽單純。
《宋書·周朗傳》曰:
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
仕宦人家父母在而兄弟同居共財者雖然不多,父子分異的情形恐怕已很少見,故周朗没有提出來批評。即使平民,也有將近40%的家庭改變秦漢父子分異的風俗。上述户口平均數之提高大概說明這種現象。當然生分的核心家庭在平民中猶佔多數,《隋書·地理志》謂四川“小人薄於情禮,父子率多異居”,即指此而言;江南“父子或異居”,不像四川那麽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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