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傳》)魏立三長制之前,“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户”(《魏書·李沖傳》)。不論合法的蔭庇或非法的合户,皆使政府的户口統計不能充分反映真實的家庭結構,探討魏晉南北朝的平均户口數,必須考慮這些政治因素。
倫敦不列顛博物館收藏西凉建初十二年(416)敦煌郡敦煌縣西岩鄉高昌里户籍殘卷,編號斯0113[55]著録十家户籍,只有八户完整。這八户皆居於趙羽塢,其人口和成員見於下表:
八户三十四口,平均4.25,單就數據而論,與漢代没有顯著的差别,但每户人口數的分佈,五至七口者居一半,尤其成年兄弟同居,卻是西漢時期極為罕見的。吕沾、吕德的兒子皆未成丁,不論。裴成二子,醜與溱,[56]年龄分别為廿九和廿五歲,溱已婚。裴保亦有二子,皆已婚,而且生下第三代,其家庭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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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料室編,《敦煌資料》第一輯(中華書局,1961)。原卷景本見池田温編撰《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報告,1979)頁146~148。
[56] 原卷作“息男醜年廿九(殘)醜男溱年廿五 次男口”。按醜行末殘缺部分當作“丁男一”,溱行末缺“一”字,而“醜男”下脱漏“弟”字。
形成共祖家庭。即使在東漢,裴成、裴保時家庭是為州里所羡慕的。然而他們的身份不過是極普通的兵卒而已。
西魏大統十三年(547)瓜州敦煌縣効穀鄉課租帳簿也登録户口名册,編號斯六一三背。[57]原有九户,名册全者有五户,五至七口不等,另外有一户雖稍殘缺,可以推测彌補,其户口狀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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