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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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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4: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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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陆思贤、王大有等均从天文学角度对西水坡蚌塑龙虎鹿作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其中陆思贤先生认为西水坡三组蚌塑图与表示分至四时有关,第一组为二分图,第二组为冬至图,第三组为夏至图(陆思贤、李迪著《天文考古通论》第一章,紫禁城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王大有先生认为西水坡三组蚌塑图已堆塑出二十八宿星图(王大有著《中华龙种文化》64—65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李中义、万洪瑞先生认为“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几组蚌图和天象间的真实联系,但它们都和先民这次祭天仪式有关,并且是这一仪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是毫无疑问的”、它们“既是天人对话的工具,又是天象变化的真实记录。四组蚌图构成一个完整的祭天场景”(李中义、万洪瑞《西水坡蚌壳龙虎图案及其原始宗教思维》,《中国文物报》1998年8月5日)。张光直先生将蚌壳龙虎鹿与古代道教中的龙、虎、鹿三礄联系起来,认为45号墓的主人是个“仰韶文化中的原始道士或是巫师,而用蚌壳摆塑的龙、虎、鹿乃是他能召唤使用的三礄的形象”(张光直《濮阳三礄与中国古代美术上的人兽母题》,《文物》1988年第11期)。郝本性先生认为第二组蚌图虎背上的动物是熊而不是鹿,熊为图腾图象,为氏族之祖灵,龙与虎为人所敬畏的原始自然崇拜的精灵。三组蚌图表示“死者灵魂一分为三,一种守在墓内,与遗体合一,即为第一组蚌图;一种归于祖灵,与祖宗神熊图腾欢聚永生,即第二组蚌图;一种飞升到天空中,到远祖生活过的天国去,即为第三组蚌图”(郝本性《濮阳仰韶文化蚌图小议》,《中原文物》1996年第1期)。何星亮先生否定了蚌壳龙虎象征权力地位说、三礄说、东西二宫星象说等等,肯定了45号墓的“人殉”现象。不过他认为不是人殉,而应该是“祭神的人牲”。他引用了国内外的一些民族学资料,认为西水坡45号墓墓主既是巫同时也是神灵的化身,是人神一体的人物,而龙虎是该部落的两个重要神灵,也是墓主生前的神灵的象征,龙是主要神灵,虎是次要神灵,三个人牲表示分别献于墓主和龙、虎,旨在祈求墓主神灵和龙虎神灵回归人间和转世(何星亮《河南濮阳仰韶文化蚌壳龙的象征意义》,《中原文物》1998年第2期)。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蚌塑龙虎鹿是图腾,有些学者视蚌龙与M45墓主的关系为“骑龙升天”,兹不一一具述。 个人认为,迄今为止以冯时先生对西水坡45号墓全部遗迹的解释和研究依据最为充分,令人信服(冯时著《中国天文考古学》278—30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其他研究就完全没有道理或者是多余的(因为有些研究和认识与冯时从天文学角度的研究并不矛盾而是可能兼容的),也不意味着西水坡45号墓及三组蚌塑图的设计意图、内涵表达就已经得到全部揭示或者这种揭示就完全是合理、正确的。就笔者所见,何星亮先生《河南濮阳仰韶文化蚌壳龙的象征意义》(以下简称《意义》)对西水坡遗迹的天文学内涵作了明确的否定,认为“这种观点难以成立”并从六个方面进行辩驳。这个问题不仅与笔者所论“炎黄大战”有一定关系,更与我们对史前历史文化、科学文化及新石器时代人类的真实面貌认识与否有重要关系,所以这里就《意义》一文的辩驳作一些简要的回应和解释、说明,不妥之处亦欢迎专家斧正。 《意义》的第一个问题是:“天文学专家认为,四宫或四象观念起源较晚,是秦、汉以后的产物。据李学勤先生本人的研究,关于四象的可靠记载是在战国时期的《礼记·曲礼上》和《吴子·治兵》等书。距今仅二千四百多年。而蚌壳龙虎约在六千年前,相距太遥远”。笔者认为,以文献记载与否来判断事物的存在与否以及事物的起源,在很多时候根本不可靠。大量的考古发现已经证明,文献、文字依据只能证明即时的存在,而不能解决事物的起源及发展历程、水平等问题,例如毛笔、织布、骨笛、七声音阶的起源等等(参见《利用文献资料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存在的问题》)。在新石器时代考古发掘已经比较充分、收获极大的今天,研究事物的起源、存在与否及发展历程仅仅依据文献不但是一种过时的做法而且很容易出现问题。至于说二千多年与六千年前相比“相距太遥远”也不是理由,《意义》用了大量的现当代土著民族、边缘民族的风俗习惯去解释西水坡遗迹,岂不是相距更遥远? 《意义》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说四宫、四象早在六千年前便产生,为什么商代甲骨文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为什么《周易》中只字不提?”说甲骨文中“没有任何蛛丝马迹”、“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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