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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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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拓地与侯景防线之关系

时间:2009-7-24 13:55:26  来源:不详
为雍州刺史,以梁元帝杀〔其〕兄誉,遂结仇隙。据襄阳来附,仍请王师。乃令谨率众出讨。……长孙俭问谨曰:“为萧绎之计,将欲如何?”谨曰:“耀兵汉、沔,席卷渡江,直据丹阳,是其上策;移郭内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至,是其中策;若难于移动,据守罗郭,是其下策。”俭曰:“揣绎定出何策?”谨曰:“必用下策。”俭曰:“彼弃上而用下,何也?”对曰:“萧氏保据江南,绵历数纪。属中原多故,未遑远略。又以我有齐氏之患,必谓力不能分。且绎愞而无谋,多疑少断。愚民难与虑始,皆恋邑居,既恶迁移,当保罗郭。所以用下策也。”

 萧绎与齐人通使开始于齐天保元年十一月,至天保五年十月西魏伐江陵的近四年中,共有十二次[48],可谓关系密切[49],故此《传》中所言萧绎所待之“援”中不仅指王僧辩、陈霸先之兵,还当有齐人之援。又此《传》中“齐氏之患”、“力不能分”二者,这均是言西魏情形,“齐氏之患”所在之处,当然主要指在北方的魏齐边境,但衡以(1)西魏在大统十六年(梁大宝元年即东魏武定八年亦即公元550年)正月已取汉东之地,(2)二月虽与萧绎定“魏以石城为封,梁以安陆为界”的盟约,但整个汉东及相邻之地都在西魏强烈影响之下,而高氏更在武定七年(西魏大统十五年即公元549年)十二月已取得包括梁司州在内的“淮南”(狭义的)之地,及(3)天保三年(西魏废帝元年、梁大宝三年、公元552年)又取得除谯、秦二州以外的梁江北之地,从而高氏自天保三年后即一直与西魏在义阳——安陆——长江之滨一线之地成对峙状态诸情形,可知,所谓“齐氏之患”,部分就是指齐人在义阳——安陆——长江之滨一线之地对西魏的威胁了。
  此外,我还要进一步说明西魏何以在其取剑北后的一年又四月之后方取剑南的原因。我认为原因有二。其一,西魏取剑北后,益州刺史萧纪在益州北部即益州与剑北相邻地带必然加强防守,而益州又无可乘之衅,不便进兵。其二,当时荆益未公开相争,西魏未经萧绎请求,不便出兵。因为,如果西魏未经萧绎请求而出兵,必然使萧绎自疑不安,从而不仅不利于西魏保持其对江陵政权的影响,而且还不利于西魏保持其在山南即雍荆二地乃至剑北之地的利益。虽然萧绎并不是一心附魏的,还与齐人交好,但萧绎既然未公开与西魏为敌,西魏对萧绎保持面子上的尊重,还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正是由于萧绎在附西魏的同时又与齐人密切往来,西魏更是只有小心翼翼地与萧绎打交道,才是良策。因此,没有萧绎首肯,西魏不便向益州用兵,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在传统上,益州十分重要。可是,在当时,雍荆比益州更为重要,这不仅因为雍荆是梁的两个强藩,西魏控制这两个强藩即可影响全局,而且因为西魏保持影响雍荆这两个强藩,即可强有力地阻止高氏从淮南江北向西即义阳——安陆——长江之滨一线之地推进,也可限制高氏从江淮之地向江南的发展。这对西魏与北齐在未来的争衡及其胜负是十分重要的。

四   西魏取雍荆

  西魏最后取得雍荆,乃是因其在取剑北剑南后,形势已发生了变化。首先,西魏对雍荆的仰重程度已大为下降。其次,雍荆不睦,而荆对西魏又不是很顺从,既附西魏,又与齐人往来。西魏明白,萧绎敢于对自己不很顺从,就是因为有齐人为之撑腰。齐人临义阳——安陆——长江之滨一线与西魏相对峙,若齐人得萧绎之助而向西进击,那么,势必出现萧绎联合齐人而攻雍州的局面。如果北齐得雍州,那么西魏对雍荆二州的影响及其在二州已经发展的势力,必然消失。果真如此,西魏在雍荆二地所作的种种努力,等于都归失败,而此种失败会影响其已得的剑北及剑南二地的稳定;最终可能导致西魏因侯景乱梁而所作的拓地以发展势力的所有工作,都以失败告终。因而,失去雍荆二州之事对西魏的损失可能是致命的,因此,适时地出兵取荆州,从而保持西魏在雍荆二州已取得的成果及未来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取荆州后,雍州自然就全然的归属于西魏。这样一来,西魏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与齐人展开更具远景意义的竞争了。为了说明此点,特就西魏平江陵与侯景防线的关系一事,略引史料以论之。
  《周书·文帝纪下》魏恭帝元年[50]:

  秋七月,太祖(宇文泰)西狩至于原州。
  梁元帝遣使请据旧图以定疆界,又连结于齐,言辞悖慢。太祖曰:“古人有言‘天之所弃,谁能兴之’,其萧绎之谓乎。”
  冬十月壬戌,遣柱国于谨、中山公(宇文)护、大将军杨忠、韦孝宽等(率)步骑五万讨之。

  《梁书·元帝纪》承圣三年[51]:

  九月辛卯,世祖(元帝)于龙光殿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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