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州历史课程学业评价简介
顾春梅
《历史教学问题》2008年第1期
澳大利亚南澳州的历史课程是隶属于社会与环境学习领域的学科。历史课程的学业评价由历史课程指南中的课程目标 学习成果、评价 三部分构成。评价的目标也是围绕着历史课程的目标进行设置的。本文主要对11年级和 12年级历史课程的学业评价体系做一个简介。
一、 课程目标
澳大利亚南澳州的每门课程都有自己的课程指南,在指南中明确课程的目标。11年级和 12年级的历史课程目标陈述如下:
历史学科的设计是为了发展学生;
对于历史的运用及作用的理解;
通过提出和回答有关人类过往经验的问题从而获得有效历史理解的能力;
对主要历史概念和问题的理解;
历史探究技能的熟练程度;
对各种不同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的洞察力;
通过历史学习获得的评论性写作技能;
交流历史概念、观点、叙述和问题的能力。
上述历史课程的七条目标,非常精炼地描述了学生完成 11、12年级历史课程的学习后所应具备的素质和特征。课程目标是整个学业评价体系的基础环节,对课程内容、教学实施等起着指导性作用,但无论是总的课程目标还是阶段性的课程目标,都是对某种意欲达到的状态的描述,因而在操作上就要进一步问:哪些行为可以被认为达到了这些状态?让我们来看看南澳州的历史课程是如何回答这一问题的。
二、学习成果
澳大利亚南澳州的历史课程在课程指南中对 11年级和 12年级的学习成果表述如下:
11年级历史课程的学习成果:
1、解释特定时期、特定地点内的独特社会是如何在内力和外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
2、识别和解释历史概念;
3、理解假设和置问是如何被用于识别、解释历史概念和发展历史探究技能的;
4、基于对第一、二手资料的理解,建构合理的历史观点;
5、表现移情作用,理解和欣赏特定个体和群体在历史中的角色;
6、表现历史学习如何有助于理解现实问题甚或被用于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12年级历史课程的学习成果:
1、表现有关澳大利亚历史中的人物、地点、时间、观念的知识和理解
2、阐释假设、提出问题, 并用其解释原因和影响
3、识别、应用历史概念和历史探究技能
4、辨析第一、二手资料
5、识别 解释变化或连续的原因
6、评价个体和群体在特定时间内的特定行为
7、基于对第一手 二手资料的理解 建构合理的历史观点
上述对 11、12年级学习成果的描述,实际上就是以具体行为的方式陈述所要达到的目标,我们通常称之为行为目标。这些目标涉及历史知识,历史思维能力和历史价值观,特别注意对于历史思维能力的训练。很明显,它比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可测量、可评估,它体现了课程标准中的那些行为化的基本特点。这对于学业评价非常重要,因为评价标准必须既能体现课程目标而又具有可测性。
三、评价
南澳州 11年级的历史学业评价由作业、资料分析、个体调查研究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所占的权重在 10%至 50%之间。12年级的历史课程学业评价由作业、历史短文、考试三个部分成绩组成。三者的权重分别为 40%、20%、40%。
其中 12年级的历史课程考试主要评价学习成果的 1, 3,4,5,6,时间为 3小时。试卷的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比较研究,主要评价学习成果 1、3、5、6,要求学生应答一道简答题和 2个案例分析。第二部分是深度研究,主要评价成果 1、5、6,要求学生应答一道简答题。第三部分是资料分析,主要评价学习成果 3、4,要求学生对一段资料进行分析,其中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
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多元的评价体系,受到了建构主义的影响。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多方面和多观点的,学习的每一种观点、模式或维度都可能通过不同的形式来表征。评价的形式也不能只有一种,应在多种形式评价的基础上对学生行为做出判断。南澳州的历史评价不仅有考试和测验,还有作业、资料分析、个体调查、历史短文等多种评价载体,这样的体系充分体现各种形式学习结果的多样化评价手段,可以为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做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价。当然,从各种评价元素的权重上看,考试还是占了相当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