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我国中学历史课程的评价
课程评价是近年来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一项新的课题,历史课程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当然也应进行历史课程评价的研究。
我们知道,一项工作,确定了它的目的,做了以后,检测一下它的结果,看它是否达到了目的,或者说达到了何种程度,作出相应的判断,这种判断就叫评价。做教育工作一样,确定了它的目标,经过一段时间,检测一下教育效果,看是否达到了目标,或者说达到了何种程度,作出相应的判断,这种判断,就叫教育评价。教育评价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但它的核心是衡量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目标达成度,以此作为出发点,辐射出对教育管理的评价,对课程的评价,对学生的学业评价等等。这里着重探讨对历史课程的评价。
一、历史课程评价的目的
课程评价就是为作出有关课程的收集、提供信息资料,其目的在于根据资料信息,检查学生学习的效果,判断课程的价值,为课程改革提供客观的依据,促使课程编订与设置的科学化。也就是说,课程评价是一种客观的过程,以中学培养目标为依据,以价值判断为中心,以科学的评价技术为手段,其评价范围包括对教育目标的评价,对整个课程的评价(如对小学课程的评价,对中学课程的评价),对局部课程的评价(即对某一级学校某一门学科课程标准的评价,评价的对象就是现在所说的各科课程标准),对课程内容的评价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课程评价就是依据历史课程编订过程搜集并提供信息,以判断历史课程的有效性、适用性和独创性,并为课程改革作出决策的过程。根据这个定义,历史课程评价的目的是:
1、判断历史课程的有效性、适用性和独创性。即判断历史课程是否符合学校的课程计划和培养目标,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是否适用使用历史课程方案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是否比综合型的历史与社会课程方案更好、更有特色,从而为选择、推广和使用历史课程提供依据。
2、为改进历史课程作出决策。也就是通过评价发现历史课程中存在的缺陷以及造成这种缺陷的原因,进而对历史课程方案作出相应的改进。
二、历史课程评价的对象
历史课程评价的对象是历史课程编订过程及其结果,它包括对课程编订中所包含的课程目标、内容、过程、成果等方面的全面评价。
课程目标评价是对历史课程目标的评价,其评价对象是历史课程标准。这是历史课程评价中最基本的评价,它的主要目的是判断历史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历史课程标准存在的缺陷,并提供改进的方向。课程目标评价的主要功能是帮助课程编订者制定正确、有效的课程目标,为编写教材,实施课程和判断课程实施的结果提供依据。
课程内容评价是对历史课程内容的评价,其评价对象是依据历史课程标准所编写的历史教材。课程内容评价的目的在于判断历史教材在内容的选择、组织与编写等方面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并对教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课程内容评价的结果能够显示出教材的内在特征和价值,预测教材的使用效果,为课程方案的实施提供指导。
课程过程评价是对历史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其评价对象是正在进行中的历史教学过程。课程评价不仅要考察课程实施的结果,而且更要重视考察课程是在什么背景下,是如何实施的,哪些因素影响课程实施的结果。过程评价实质上就是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检查、反馈和调整,它的目的是了解课程方案按照计划实施的程度,发现课程实施方案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了解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对课程教材的反应。过程评价的主要功能一是为课程编订人员提供有关课程实施的反馈信息;二是指导课程实施人员尽可能按照原计划实施课程,如果原计划存在缺陷,则帮助他们及时修正该计划;三是提供课程实施的详细记录,为判断和解释课程实施结果提供依据。
课程成果评价是对历史课程实施成果的评价,评价的对象主要是接受新课程的学生群体。成果评价的目的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教材的效果和价值,由学生全部的学习结果(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来判断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并了解课程产生的非预期的(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结果。成果评价的方式有考试(如高考、中考、会考等)、考核、笔试(闭卷、开卷、半闭卷)、笔试加口试、笔试加论文;档案袋评定等。成果评价不但可以在课程实施结束时进行,也可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成果评价的结果应与目标评价、内容评价和过程评价的结果紧密联系,为课程编订者决定是否继续、中止或修改该课程提供可靠的依据。
由此可见,历史课程目标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这四个部分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历史课程目标评价是核心,内容评价、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都是以目标评价的结果为依据,对各自所涵盖的方方面面进行评价;而内容评价、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的结果又随时反馈到目标评价中去,并对历史课程目标作出相应的判断与改进。
历史课程评价的程序是:评价者对课程标准实施目标评价,经过评价如果发现课程标准存在着某些缺陷,则须找出原因,为课程编订者修改课程标准提供改进的方向;目标评价的结果如果符合要求,则课程编订者即依据课程标准编写历史教材,课程评价人员对历史教材进行内容评价。通过内容评价,如果发现历史教材中存在某些问题或缺陷,评价者须提出修改的建议,并指导课程编订者及时对教材进行修改,如果教材符合内容评价的要求,则没有必要再进行修改,课程编订者便可以将教材付诸教学过程加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评价人员进行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通过过程评价指导执教教师尽可能按照课程方案实施教学,并详细记录课程实施的全过程,在课程实施中间或结束时对接受新课程的学生群体进行成果评价。课程实施的结果如果比较理想,课程编订人员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继续实施课程。如果课程实施结果不理想,课程编订人员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实施下去,整个课程方案将就此中止。如果还有修改的必要和可能,那么就必须对课程方案进行修改,以继续实施下去。
三、历史课程评价的类型
(一)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
根据课程评价的功能和作用,历史课程评价可分为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主要是通过实验研究的方法为课程方案制订者提供帮助;总结性评价则侧重于课程方案实施以后,评价整体方案。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形成性评价发生在课程的“形成”阶段,它包含对课程计划、课程目标、课程方案、课程实施等方面的评价。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搜集课程草案中各成分的缺点、问题或成功之处,为课程编订者提供课程改进的依据,促进课程编订臻于完善。理想的形成性评价,应该自课程编订开始之日起便参与评价,但比较有系统的形成性评价是将课程草案放在学校中试用,依据对试用过程的观察和试用结果的分析来对课程进行修改。由于影响教学过程的因素很多,作为形成性评价的试用、评价、修改过程就必然相当复杂,如果规模过大就要耗费比较多的经费。所以形成性评价一般趋向于采用小规模的样本,以获得真实、深入而又有一定范围的资料,同时还要求课程草案应先经过课程编订者及其他专家分析讨论,直到无法再进一步修改时,才开始进行试用。
总结性评价发生在课程草案定稿以后,课程编订者决定付诸实施或全面推广,即它发生在课程编订过程的终点。总结性评价是以课程整体为对象,其目的在于全面确定课程的效果、价值,作为选择、采用及判断课程成效的依据。总结性评价一般采用严格控制的评价方案,选择合适的测量工具,从大量的样本中搜集资料,以获得概括化的结论。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选择那些能反映课程目标的有效的测量工具。
由此可见,在课程评价中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它们的功能或作用。如果是为了改进课程,使其趋于完美,此种评价即可作为形成性的;如果是为了判断课程的效果与价值,以选择、采用推广课程,这种评价即可称为总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某一阶段所搜集到的形成性评价资料,可用来判断评价当时课程产品的价值,作为比较选择之用。而从总结性评价资料中也可以发现课程方案的缺点,将它用来作为今后修改课程的依据。再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人们的心目中课程永远也不会达到完美无缺的地步,所以必须不断地改进。这样一来,过去的总结性评价便成了未来改进课程的形成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