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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煜:中学历史课程研究1—6

时间:2009-10-18 17:15:00  来源:朱煜
 

 

    附历史课程网上扬州大学朱煜老师的文章

     请点击阅读

 

第三节  中学历史课程标准

 

一、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演变

 

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通常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并颁布,主要阐明或规定课程的性质、地位、目标、内容以及教材编写的要求、教学建议和学业评价等,是教材编写、师生教学和课程评价的依据。清末以来,我国中学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都是由国家教育主管机构颁行的。下面对百年来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发展作个回顾。

 

(一) 清末“中学堂章程”中的历史“学科程度”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中学堂章程》。在其“学科程度”中,对中学历史课程的教学内容、讲授顺序等作了大致的规定:

它要求先讲中国史,次讲亚洲各国史,再次讲欧洲美洲史。中国史主要讲“历代帝王之大事”、“百年以内之大事”、“古今忠良贤哲之事迹”以及学术、军事、政治、经济、风俗等内容。世界史主要讲各国的重要事宜,要求“详于近代而略于远年”、“详于大国而略于小国”,亚洲史则“详于日本及朝鲜、安南、暹罗、缅甸,而略于余国”。该章程虽无明确的课程目标,但提出历史课要“明实事之关系”、“辨文化之由来”,“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振发国民之志气”。此外,还具体谈到古今历史的比例,讲世界史时,“说近事者十之九,说古事者十之一”。[1]

历史“学科程度”,叙述比较简单,如果用今日的课程标准来衡量,可能还不全面,但在当时起到了课程标准的作用。

 

(二) 民国时期“历史课程标准”

 

民国时期,政府先后颁行多个课程标准。在名称上,先是称为“施行规则”、“课程纲要”,1929年以后称为“课程标准”。

 

1、 北京政府时期“历史课程标准”

 

1912年《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的“学科及程度”,规定了历史课的授课年级、课时数、课程内容(仅用一两句话作了笼统的概述,并无具体内容),提出历史课的要旨是让学生了解“历史上重要事迹”,明白“民族之进化、社会之变迁、邦国之盛衰”的道理,尤其要注意“政体之沿革”以及“民国建立之本”。[2]20年代后颁行的“课程标准”,内容较为详细。

1923年出台《初级中学历史课程纲要》,分三大部分:一是“目的”,二是“内容和方法”,三是“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同年颁布《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文化史学纲要》,详细列出该课程的教学课目,计有116课。还提出了教学上应注意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要提示学生“研究的途径”,多给以“研究的机会”;课程应有“相当之设备”;近现代文化史内容须占全部教材的2/3;教学内容要贴近现代社会;教学方法可采用讲演式、共同研究式、问题式等。[3]

 

2、 国民政府时期《初中历史课程标准》

 

1929年,教育部颁行了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它是我国第一套正式的历史课程标准。[4]这套课程标准的起草和审查委员,初中为何炳松、陈训慈、顾颉刚等史学家。

《初中历史课程标准》,在教学纲目上表述概括,仅有两个层次,有利于编写出不同风格的教材,也有助教师的教学。在教学方法上,提出许多“要点”,如“教者于教本之外,自当随时补充教材”;要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注意,须“酌用故事式的讲述,应用图片,插入问答,提出特殊问题”;注意比较联系,“不但须注意前后的比较与联络,并当随时谋中国史与外国史的比较与沟通”;“酌量学生的程度,随时指定简浅的参考书”;“注意时事与史事的联络”;历史教学要应用图表等直观教具,“历史地图对于教授历史是必要的工具”,“历史的图表以及图片古物模型等,都有增进学生兴味与了解的效用”;此外还可作历史古迹的访问等等。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该标准还要求学校建立历史专用教室,至少与地理合设一史地教室,这样有利于收藏与陈列历史地图、图片、古物、模型,可以为教学提供说明,平时也可以观摩。关于初中历史作业,它提出一些主要形式,如预习与复习、笔记、作纲要、作历史地图与图表、写读书报告和短文、作时事报告。另外还有古迹考察旅行、编演历史剧等特殊的作业。这些特殊作业,“可由教者因时因地酌定”。[5]

 

 

 

3、 国民政府时期《高中历史课程标准》

 

《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由陈衡哲、雷海宗等史学家起草。它的框架结构与《初中历史课程标准》基本一致,也是由目标、作业要项、时间及学分支配、教材大纲、教法要点、毕业最低限度等部分构成。教材纲目也是只有两个层次,简明扼要,只是本国史内容过多,而课时有限。本国史的教学,课程标准认为,与初中教学相比,“内容宜更为精密分析”,“当由事实的平叙,趋重史迹本身的讨论与文化演进的说明”。外国史的教学,“一当注重文化史,二当注重近代史”。

高中历史教学方法,课程标准提出,一要补充教材,如新发现的材料、或最近的时事等;二要注重讨论,教师不必详解课本,应当在简单说明事实之后,引起问题,加以讨论;三要讲明因果,教师在讲授或讨论时,皆当注意说明史迹的因果关系,尤其要注意史事对于现代问题的关系;四要应用图表,认为地图与图表,教师宜充分运用,还当设法征集,以布置成特殊的陈列室;五要提倡自学,认为高中历史课程要增加学生的课外工作,以养成其自学的能力。

高中历史课作业,课程标准提出几种形式,如阅读书报、习作笔记、练习图表、研究问题、实际考察等。这里面,有些形式,与初中历史课程的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阅读书报和研究问题两项。如阅读书报,课程标准认为,“课本中所载与教者讲述的教材,只不过指示入门的途径”,“在高中教学历史,已有初中三年所学习者作基础,更当注意培养自由学习的能力”。“教者当随时指定参考书籍(兼及杂志报章),或供一般的参考,或为某一节目某一问题的特殊参考书,令学生随时阅览,而由教者予以详密的指导与考核”。再谈研究问题,课程标准主张,“既宜采用问题式的讨论,同时并当练习学生研究问题的能力”,“问题研究,可分为教室讨论与课文工作二类。”“前者由教者随时就教材中提出若干简易之问题,以供学生学习时之研究,在教室报告讨论”;“后者则由教者指定较为具体的问题,指示参考书,任学生自由研究,作简明的论文以养成其自由研究的能力”。[6]由此可见,《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对作业形式的设计,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比较注重阅读能力和研究问题能力的培养。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1929年的《历史课程标准》为后来我国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此后,1932、1936、1940、1948年进行过四次修订,但基本框架仍沿袭了1929年的课程标准。而且,这些课程标准在教学上提到的许多要求和建议,即使现在仍然有借鉴价值。

 

(三) 新中国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新中国成立后,课程标准一律改称教学大纲。除了名称不同外,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有没有区别?应该说,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一样,都是规范学科教学、评价及管理的教育文件。它们所具有的功能在本质上基本一致。但是,两者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课程标准是教学的基本要求,而且具有弹性;教学大纲则是教学的最高要求,缺乏弹性。所以,1949年前,《历史课程标准》中的“教材大纲”都比较概括,层次少;而1949年后,《历史教学大纲》中的“内容要点”则非常具体,层次多。

新中国的《历史教学大纲》,主要有1956年、1963年、1978年、1986年、1990年、1992/1996年、2000年、2002年几个版本。这些教学大纲的结构,基本上由“教学目的和要求”、“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教材的安排”、“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教学内容”等部分组成,1996年以后的《历史教学大纲》还增加了“考试与评估”部分。下面择要作一些分析。

 

1、 1956年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1956年的《历史教学大纲》,社会对它的评价历来较高。有学者认为,它是50年代至90年代初“各套历史教学大纲中最为详备的一套大纲”。[7]

小学层次的不谈,这套大纲的中学部分就分为初中中国历史、初中世界历史、高中中国历史、高中中国历史(近代部分)、高中世界近代现代史五个教学大纲,如此详细是历次编制大纲中绝无仅有的。

50年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主导地位在我国史学界逐步确立。因此,这套大纲中,渗透着“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观。这是特点之一。特点之二是,内容细密,层次性强。如,同样是中国历史课程,初中和高中的教学要求有显著区别。初中着重讲授“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具体知识”,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而高中则“进一步系统地、全面地讲授我国的历史”,使学生更深刻认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加强了历史知识的深度。不仅对初、高中的历史课提出不同的要求,而且对每学期每个单元的教学,也有过细的要求。特点之三是,注意时代性。它规定中外历史的下限都到1956年,即,中国史包括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内容,世界史一直叙述到当年的苏联共产党二十大。

 

2、 1978年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这个大纲是在纠正“文革”错误、拨乱反正的背景下制订的。其特点:一是初步纠正了若干“左”的思想,重新在历史学科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史学观点,并就处理教材的若干原则作了说明;二是对教材的编写与设计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如古今历史的比例,大、小字编排等;三是继1963年大纲之后,再次提出编写地方乡土史教材的问题,而且随后在80年代掀起了一股“乡土热”;四是比较关注教学方法的研究,主张“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反对注入式”,“适当结合历史教学内容进行参观、访问、调查等活动”。[8]这一大纲对清理历史教学中“左”的影响、恢复正常的历史教学秩序,起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3、 《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历史教学大纲》

这个大纲是1988年由国家教委颁发,1992年在全国正式施行的。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根据义务教育法制订的。因此,它鲜明地体现了义务教育的特点,明确指出初中历史课对“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其一。其二,它不但在开头部分概述了历史教学的三项任务(知识教学、思想教育、能力培养),而且在“教学内容”部分,根据初中三个年级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教学内容,分别对三项任务提出不同的要求。如,初一年级的“能力培养”有一条:“能解释重要的历史概念,回答一些浅显的思考题”。到了初二年级则要求“能运用学的中国近代、现代历史知识,在教师的引导下,去正确地观察和认识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到初三年级,则提出更高层次的能力要求:“在课堂讨论和小组讨论中,根据教科书或课外历史读物所提供的史实,说明自己的观点,并能对其他同学的发言发表意见”,“比较类似的历史事件,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并作出简单的结论”,“联系当今世界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某些重大问题,运用所学的世界历史知识,加深理解”等等。[9]其三,它规定了地方乡土史或民族史课程的课时数(10课时),促使地方课程的教学落到实处。其四,它是新中国第一个允许编写不同版本教材的《历史教学大纲》,根据这个大纲,90年代各地出版了几种不同版本的历史教材,初步形成“一纲多本”的局面。

 

 

 

4、 世纪之交的《高中历史教学大纲》

1996年,国家教委颁发了新时期第一个独立的《高中历史教学大纲》。从1997年秋季开始,在两省一市(山西、江西和天津)试验,后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和调整,2000年试验地区扩大到江苏、辽宁、安徽、黑龙江、青海、山东、河南等十个省市。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推行。这份《高中历史教学大纲》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注意与初中大纲的衔接,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如,在能力培养目标上,“试验版”提出了“阅读、理解、分析历史资料的能力”、“阐述历史问题的能力”等,“修订版”进而提出“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能力”、“搜集和整理与学习相关的历史资料,培养学生解读、判断和运用历史资料的能力”,“历史思维能力”等等,这些能力要求,与初中大纲相比,有明显的层次性差异。历史思维能力是历史学科能力的核心,而创造性能力则是其高层次的能力,这在高中大纲中是突出强调的。在知识内容选择上,它注意选择宏观的、理性的知识。宏观知识包括各个时期历史发展线索、特点、主要矛盾,各个时期的历史背景、重大格局的历史性转折等。理性知识主要是增加了一些制度史、学术思想史等方面的内容。

 

(2)力求体现面向21世纪的时代性。表现在大纲上,主要是将历史的下限尽量延伸,中国史叙述到香港、澳门回归,世界史叙述到20世纪90年代末世界的重大变化和重大事件,这使历史教学的内容更加贴近现实。还有,注意吸收史学研究和考古发现的新成果,也使历史课程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准。

 

(3)开始重视历史学科的研究性学习问题。大纲拟了20个左右的研究性课题,[10]作为附录,供师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时参考。对于这些课题的研究,在时间安排、活动方式等方面,大纲并没有作硬性规定。只是强调“应以学生的自主活动为主”,师生还可以拟定更具体的研习题目。

 

(4)首次在大纲中增加“考试与评估”部分,从而进一步体现教学大纲对于评价教学质量的权威性。

综观新中国的《历史教学大纲》,在课程目标方面,80年代中期以前的大纲一般只提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目标,之后则增加了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甚至在每个年级的教学中都列出具体的能力要求。就知识目标而言,80年代以前的大纲表述含糊、不规范,之后对知识教学的要求则逐步趋向规范化。就能力目标来说,80年代中期以来,逐渐受到重视,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能力目标有所加深,而且其提法注意与历史学科特点相结合。在知识内容方面,几十年来,基本上是按照“历史学科体系”来编排中学历史教学的内容。这样,教学内容就显得头绪繁、密度大、概念多、难度高。虽然有时对教学大纲的知识内容进行调整,但是由于对中学生学习历史的认知情况了解不够,从而缺乏科学性。[11]这是需要加强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新课程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探析

 

新世纪初,我国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重新用“课程标准”取代“教学大纲”。初中新课程标准于2001年颁布,随即进入实验阶段。高中新课程标准于2003年颁布,2004年秋季进入实验区。到2005年后,中学基本上都要进入新课程体系。

 

(一) 从“教学大纲”走向“课程标准”

如前所说,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一样,都是规范学科教学、评价及管理的教育文件。它们所具有的功能在本质上基本一致。但是,两者相比,还是有一些明显的差异:

第一,课程标准是国家制订的某一学段的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或者说是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如教学大纲)。

第二,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如教学大纲)。

第三,课程标准关于学生学习行为结果的描述尽可能是清晰的、可评估的,而不是模糊不清的(如教学大纲)。

  由于课程标准规定的是基本要求,因此,它毫无疑问地对教材、教学和评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人们说,“课程标准是课程的核心”,[12]但是并不等于说,课程标准要对教材、教学和评价方方面面做具体规定。课程标准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规定了教材、教学所要实现的课程目标以及课程内容,规定了评价的基本标准。至于一些具体问题,如教材编写体系、教学顺序安排、课时分配、评价的具体方法等,则不作硬性规定。也就是说,课程标准的指导作用既是实实在在的,又不像教学大纲管得那么细那么死。

“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词语置换,还隐含了价值取向的变化。它包括至少三个方面的理解和考虑:一是课程价值趋向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发展。二是课程目标着眼于未来社会对公民素质的要求。三是从只关注教师教学转向关注课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学生学习的过程。四是课程管理从刚性转向弹性。给教师的教学、教材的编写等留下足够的空间。

 

(二) 新课程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特点

新课程初中和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负责研制。与以往的《历史教学大纲》相比,它有了很大的发展。

 

1、 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理念

《历史课程标准》力求解决中学历史课程“繁、难、深”的问题,设计课程内容时注意贴近学生生活、贴近现代社会;用“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替代传统的“思想教育”目标,其内涵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关注学生的历史学习过程与方法;尊重学生的个性,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特长等等。

 

2、 构建新的中学历史课程体系

《历史课程标准》编制的一条重要理念是,中学历史课程属于非专业教育的课程,其内容应该相对简单、通俗、生动、活泼,而不能是历史材料、历史概念、历史理论的罗列或堆砌。因此,课程标准的内容注重精选,而不是囊括;多选近现代的材料,多选社会史、文化史、生活史、思想史、科技史的内容。《初中历史课程标准》在内容上不追求学科体系的完整,构建了主题式课程体系;《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在内容的编排上采用专题史的体裁,既注意与初中课程的衔接,又避免简单的重复,遵循高中历史教学规律。

 

3、 规范中学历史教学行为

为了避免教师随意拔高课程难度或者拓展课程内容,也便于教学评价的操作,课程标准对历史教学内容提出了三个层次的要求:第一层次是识记层次,这是历史课程最基本的要求,要求学生正确写出或说出所学历史内容的基本史实。对这类历史内容,课程标准在陈述中使用了“列举”、“知道”、“了解”、“说出”、“简述”、“复述”等行为动词。这类历史内容约占全部内容的70%左右。第二层次为理解层次,它要求学生在达到第一层次要求的基础上,能够对所学习的历史内容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对历史问题的初步认识。对这类历史内容,课程标准在陈述中使用了“概述”、“理解”、“说明”、“阐明”、“归纳”等行为动词。这类历史内容约占全部内容的20%左右。第三层次为运用层次,它要求学生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和技能,初步分析历史问题的因果关系、利弊得失及作用影响,并能做出自己的解释和判断。对这类历史内容,课程标准在陈述中用了“分析”、“评价”、“比较”、“探讨”、“讨论”等行为动词。这类历史内容约占全部内容的10%左右。上述三个层次的划分,使学生对学习要求一目了然,也便于教师确定教学重点,有利于教学的实施。

 

 

 

4、 倡导探究式的历史学习方式

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都倡导探究式学习,要求学生在历史学习的过程中,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发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学会同他人合作学习和交流。《历史课程标准》还附有许多“教学案例”和“教学活动建议”,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组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逐步使学生养成探究式学习习惯,并使学习过程成为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展示个性、积累知识的活动过程,为学生的历史学习营造一个兴趣盎然的课堂环境。当然,各地区的课程资源在客观上不平衡,因此,课程标准中的“教学活动建议”仅供参考,一线教师应依据当地条件,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同时,实施新课程也并不意味着活动课越多越好。

由此可见,《历史课程标准》体现了新的课程改革理念,无论是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还是课程内容、课程实施,都与传统的历史课程有较大的区别,这对于中学历史教育来说,是新的挑战,亟需中学历史教师深入地研习,以适应课程的改革和发展。

 

(三) 新课程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设计

新世纪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的结构,与其他学科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说明部分,着重阐明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和课程目标。(2)本体部分,规定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3)实施部分,提出教材编写、课程教学、课程评价、课程资源利用与开发的建议等。这些是课程标准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1、 中学历史课程目标

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均套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提法,并将《纲要》中的“知识与技能”改为“知识与能力”。由此,历史课程的目标就成为: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应该说,这样的理解和表达,较以往教学大纲对“教学目标”的说明,更加清晰和科学。

问题是,课程目标通常由知识目标、技能目标、能力目标和态度目标所组成,但由于各学科具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因而各种目标所占的比重也应该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学科,如语文、外语,其课程目标应以能力培养为主;有的学科,如体、音、美、劳,应以技能培养为主;有的学科,如思想政治,应以态度目标为主;而历史学科则应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课程目标。[13]考察新世纪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我们发现其课程目标偏重能力和方法,对于知识目标,仅仅用了一小段文字,而且与能力培养合并为一项目标,在课程标准中显得很不起眼,也许会造成知识目标弱化的问题。

此外,也有专家提出,“过程与目标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不能把过程纳入课程目标”,“知识和技能同属于第一层面的目标”,“方法和能力同属于第二层面的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同属于第三层面的目标”,“各层面课程目标的逻辑关系不能颠倒”。[14]这些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2、 中学历史课程内容与编排

课程内容的选择,应该考虑其教育价值(包括当前需要、未来发展需要)以及与学科目标的一致性。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在内容选择的理念上,强调基础性、时代性,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而且注意课程内容有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这是符合现代课程理论的。然而,由于新课程对历史知识的选择和编排,采用专题设计,这种设计虽然“既便于分门别类,又便于对某一专题进行纵向叙述与横向剖析”,“是富有积极意义和学术价值的”,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也易于给人造成肢解历史整体的有机性或割裂历史内在因果关系的印象”。[15]任何学科都是有一定知识系统的,课程改革不可忽视这种系统的存在。因此,中学历史教学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系统性。对于《历史课程标准》(尤其是初中课程标准)知识内容系统性的问题,具体知识点的选取问题等,史学界不少专家学者都发表了看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6]学术允许争论,课程标准的制订者也当听取各种声音。

 

 

三、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运用

课程标准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教学评价的依据。研读、掌握课程标准的精神和内容,是进行教学的基础。在我国中学教科书开始实现多样化、“一标多本”的背景下,研究课程标准的运用问题,有着现实的意义。

我们建议中学历史教师在运用《历史课程标准》时,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把握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历史课程标准》对于中学历史教学的许多方面进行了说明,包括课程的性质、地位、目标、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课程资源,等等。中学历史教师对此必须认真钻研和领会,从课程标准对历史教学各方面的规定出发,全面完成历史教学的任务。

第二,正确处理课程标准与教科书的关系。历史教科书是依据《历史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和内容体系编写出来的教学材料,虽然教学中需要予以重视,但是课程标准毕竟是“本”,是第一位的,教师应该以此为依据制定课时教学计划,在课堂教学中落实课程标准的思路和理念。

第三,重点研读课程标准的本体部分。《历史课程标准》本体部分的陈述,通过使用不同的行为动词,在从知识层面上对历史内容作了层次划分,这是教学时确定重点的主要依据。

第四,注意课程标准的弹性。《历史课程标准》是一份对历史教学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它本身具有较大的弹性。比如,许多内容标准在列举一些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后面用了一个“等”字;又如课程标准中的“教学活动建议”和“案例”很多,而实际上现有的课时不可能全部实施,这就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因此,历史教师使用课程标准,并不等于把它“教条化”或者作“本本主义”理解,而是需要吃透它,在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运用。

 



[1] 《奏定中学堂章程》,《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2] 《中学校令施行规则》,《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页。

[3] 《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文化史学纲要》,《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17页。

[4] 臧嵘:《历史教材纵横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97页。

[5] 《初级中学历史暂行课程标准》,《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9页。

[6] 《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8页。

[7] 臧嵘:《历史教材纵横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00页。

[8]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30页。

[9]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历史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62、672、679页。

[10] 1996年高中大纲“试验本”列出22个研究性课题参考题目,2002年大纲“正式本”对它作了较大的修改,变成16个题目,但题目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11] 李隆庚:《中国近现代史教材改革记程》,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49页。

[12] 任长松:《走向新课程》,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8页。

[13] 廖哲勋、田慧生:《课程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

[14] 白月桥:《课程目标的建构与历史教材的编写》,《历史教学问题》,2004年第3期。

[15] 田海林:《〈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国近代史部分)与教材编写问题略论》,《历史教学》,2003年第2期。

[16] 作为中国大陆最权威的历史教育研究杂志,《历史教学》从2002年第9期至2003年第9期,开辟“关于中学历史课程改革及教材编写的讨论”专栏,许多史学界名人、学者都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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